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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区民委主任会议暨民委系统“能力素质提升年”建设行动动员会主会场。
  3月19日,全区民委主任会议暨民委系统“能力素质提升年”建设行动动员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统战部长会议、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区统战部长会议精神,总结2021年工作,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部署2022年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推进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作出新贡献,以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民委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积极推动各民族共建共享现代化,努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以实际行动推进了新时代我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全区民委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民委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中的职能职责,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积极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努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工作往实里抓、往细里做,做到有形、有感、有效,不断强化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区民委系统广大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提振精神状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工作落实。要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政治引领能力、参谋助手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宣传引导能力、狠抓落实能力,不断提升履职尽责的水平,以高的站位、优的作风、强的本领,全力以赴抓好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见行见效,以民族工作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包头市: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2021年,包头市认真贯彻落实三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包头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8个专项推进组,制定出台《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包头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调整兼职委员单位职能职责,健全民族工作助理员队伍,形成了市、旗县区、乡镇苏木、嘎查村社区四级联动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格局。制定出台《包头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办法》和《测评指标》,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组织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互观互学”活动2次,对60家创建单位开展业务指导,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培育打造呼铁局包头客运段为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东河区、一机集团等8家单位(地区)为第七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包头市蒙古族学校被确定为全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学校。制定出台《包头市民族团结进步“八进”实施意见》,以“一进一特色”推进“八进”活动常态化开展。制定实施《全面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嘎查、村)工作方案》,推进社区(嘎查、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覆盖,形成“四梁八柱”“五心工作法”“三三得久,和在先锋”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呼和浩特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全覆盖

  2021年,呼和浩特市着眼大局,分层精准实施“三大工程”,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全覆盖专项行动。面向干部实施示范工程,按照市级重点培训、旗县普遍培训、基层兜底培训的原则,统筹安排学习研讨、辅导讲座、网络教育等专题培训。全市累计组织培训1104期、辅导讲座1933场、专题研讨1694次,培训干部21万人次。面向群众实施强基工程,制定《呼和浩特市2021年“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方案》等,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分享会20余场,举办“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等主题活动500余场。举办“心中的歌唱给党”系列文化活动,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文化惠民活动近百场,观演人数10万余人。面向青少年实施筑基工程,印发《在全市青少年中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方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级中小学必修课程,做到定课时、进课堂、入头脑。在全市中小学中大力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七个一”活动。探索建立以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呼和浩特市分基地(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实践基地(昭君博物院)为核心的青少年教育培训矩阵,努力打造集理论政策研究、实践教育提升、制度机制构建为一体的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首府之治”“青城经验”。

  兴安盟:创新方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21年,兴安盟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民族工作向创新集聚,在创新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组织调度、系统推进、综合研判、监督考评、动态管理、条件保障“六项机制”,推动形成了盟委行署专项督查、各级党委政治巡察、各级人大执法检查、各级政协调研视察齐头并进的工作局面。

  探索“七抓七结合”工作举措,强化政治担当抓创建,把创建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突出政治引领;坚持问题导向抓创建,把创建工作与纠偏正向相结合,牢牢把握创建工作的主线和方向;融入工作大局抓创建,把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使创建形成的物质力量有效转化为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精神动力;发挥文化引领抓创建,把创建工作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相结合,夯实创建工作的群众思想基础;推动共融互促抓创建,把创建工作与基层治理相结合,巩固提升创建工作的社会成果;坚持人民至上抓创建,把创建工作与增进人民福祉相结合,凝聚创建工作的合力;利用互联网抓创建,把创建工作与互联网舆论阵地建设相结合,壮大创建工作的新增量。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核心目标和评价标准,把牢创建方向、深化创建工作内涵、扩大社会参与,推进创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赤峰市松山区:扎实做好城市各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近年来,松山区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城市民族工作为抓手,积极引导各民族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城市。

  松山区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管理网络。横向上,以社区为单位,推行“五表一台账”统计模式,实施“季排查、月协调、日汇总”的信息统计制度。社区工作人员每月入户调查走访,详细摸排辖区内各民族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家庭成员、入园入学、流出地、择业、住房等信息和需求,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健全信息台账,及时进行更新,实行动态服务与管理,形成无缝隙覆盖、无死角管理的工作格局。纵向上,建立区、街道、社区民族工作三级网络,在区级层面成立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统筹领导;在街道层面成立民族工作办公室,配备专兼职民族工作干部,加强沟通协调;在社区层面将民族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每一名网格员都兼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员,将民族工作延伸到了各社区的每个楼栋、每个单元网格。

  松山区各社区成立了民族团结之家、各民族居民服务一条街协会,每年定期举办形式多样的免费技能培训班。还与家政、饭店、超市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打造再就业基地,帮助各民族流动人口实现就业。各社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岗、城市居民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等平台作用,帮助各民族群众维护权利、解决困难。

  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一核多元 九联九创”开新局

  近年来,阿拉善左旗创新提出“一核多元、九联九创”的工作思路,以各级基层党组织为核心,聚合多元力量,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组织“联建”,建强堡垒创基础。建强基层党组织,因地制宜实施“党建+”子项目94个。干群“联通”,搭建平台创格局。依托党群综合服务网络,搭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平台。民族“联心”,文化交融创新风。经常组织开展各民族群众广泛参与的文体活动和联谊活动,引导各族人民不断增强“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社会“联治”,共筑平安创稳定。建设由党员中心户、守土戍边户等组成的联防联控安全防线。人才“联育”,智力汇聚创精英。重视培养和用好民族干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民族专业技术人员1221名。产业“联营”,共同富裕创发展。深入推进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稳步提升边境地区各族农牧民生产生活质量。服务“联做”,纾难解困创和谐。充分发挥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宣传、辅导、服务、传承、创新”职能,征集基层群众各类需求2518件次,解决2207件次。品牌“联创”,亮点示范创引领。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等载体平台作用,形成创先争优、共同进步的良好机制。典型“联树”,以点带面创氛围。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积极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良好氛围。

  今年自治区民委重点做好7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要坚持把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协助谋划在全区各族干部群众中营造喜迎党的二十大氛围。党的二十大召开后,第一时间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把全区民委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3.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十四五”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行动规划》,统筹协调自治区民委委员单位,推进落实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五个专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区民委系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检查指导,推动会议精神落实落地。

  4.持续做好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工作要点、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自治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部署的相关工作的落实。认真做好全区“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营造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

  5.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三个决不能”“一个决不让”的政治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民族工作专项整改,持续开展纠偏正向,持续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贡献。

  6.协调推进自治区“十四五”规划重大平台——“内蒙古数字小语种人工智能翻译中心”建设,开展好信息化专题培训及成果展,继续做好“地方语言文字信息化宣传推广共享综合平台”、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网等平台运维工作。

  三、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7.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指导有关盟市建设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

  8.按照国家民委的统一部署,会同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制定《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相关编纂工作规划,配套做好《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相关编纂工作。

  9.继续出版蒙古文献丛书等民族古籍文献。

  10.指导河北省筹备召开八协小组第十九次成员会议,修订完善新时代八协小组的职责任务,举办八省区民族语文翻译培训班及第七届图书展、第十一届书法大赛等文化交流活动,促进协作与交流。

  四、深入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11.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为内蒙古确定的战略定位和行动纲领,深入推进“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扎实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推进落实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有关重点任务。

  12.积极参与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管好用好中央和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协助做好“十四五”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调整工作,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规范化管理,举办全区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制作培训班。

  13.深入推进新时代固边兴边富民行动,推进落实自治区关于新时代支持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会同自治区发改委编制自治区“十四五”促进边境地区发展实施方案,开展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试点建设。

  五、大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14.按照国家民委安排部署,协调有关部门推进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行动,推进建设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和抓手。

  15.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规划(2021-2025年)》,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质量提升计划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工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项目试点工作,落实好动态管理机制,宣传推广兴安盟经验,推动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16.做好第十批全国、第八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评选命名工作,举办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培训班,开展全区创建工作互观互学活动。协调自治区有关单位合作开展“横向联创、纵向推进”,打造创建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行业品牌。

  17.配合自治区党委统战部修订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办法,做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工作。

  六、努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8.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推深做实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承担的各项任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推进简政放权,动态调整自治区民委权责清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9.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举办学习宣传《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网络培训。

  七、不断强化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20.健全完善民委委员工作机制、党的民族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评估认定机制、民族法规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机制、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研判处置机制。

  21.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以“建设全区一流机关,争创全国一流民委”为目标,在全区民委系统深入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年”行动,不断提升政治引领、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狠抓落实能力。着眼更好履职尽职,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常态化开展“大走访、大调研,送政策、送温暖,促团结、促发展”行动,当好党委政府抓民族工作的参谋助手。做好保密、机要等工作,启动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信息化平台”,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法治化、人文化、数字化。

  (本版文/图均由自治区民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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