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拆除无主违法建筑的公告
逾期无单位或个人主张权利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予以拆除。
联系人:敖力布皋镇综合执法局张局长(15047560088)
特此公告
通辽市科尔沁区敖力布皋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