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根据中央文明办印发的《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和包头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保持和精细化管理的工作方案》以及2022年该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任务,明确了市容环境管理,道路、公园广场绿地及周边、小区物业管理,大型商场、超市及周边管理,集贸市场及周边管理,违法小广告整治、流浪犬收容、偷倒垃圾治理,动静态交通治理,老旧小区(城中村)治理,窗口行业治理,精神文明创建常态化九类重点任务、28项工作标准及落实措施。
《办法》经区委常委会、区长专题会议研究审定,建立了包联、督查、考评三项机制以及组织保障、指挥调度、职能职责、经费落实四项保障措施。(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