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由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包联督办中央督察组转交的群众信访举报有关案件,督促指导相关盟市做好案件办理工作,定期听取包联案件整改情况汇报,深入实地调研督导,推动问题解决。
《通知》要求,各盟市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的主体责任,对中央督察组转交的群众信访举报案件,要认真核实、严格整改,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于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严格按时序推进解决,并及时向包联的省级领导同志汇报工作推进情况。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能职责,加强对本领域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的督导,协助自治区包联的省级领导同志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对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各盟市要参照自治区做法,建立本地区领导同志包联督办工作机制,以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