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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两个打造” 构筑共有精神家园

  □胡丰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要做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也要做大量“润物细无声”的事情。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各项工作都要往实里抓、往细里做,要有形、有感、有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党委提出,打造更多政治性强、内涵丰富、意蕴厚重、接受度高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打造一批具有中华文化底蕴、汲取各民族文化营养、融合现代文明的书籍、舞台艺术作品、影视作品、美术作品。这是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必须坚决扛起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最有力抓手和最有效载体。

  深入开展理论研究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和中华文化基因研究项目实施,加大对国旗、国歌、国徽、国庆等国家象征标识,天安门、故宫、长城等国家建筑标识,长江、黄河、泰山等国家地理标识,春节、清明、端午等国家民俗标识以及中华民族精神的研究,力求全面科学揭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的精神实质、内涵意义和核心特质,探索树立和突出重要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的具体路径,为规划建设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项目、繁荣文化艺术产品创作生产提供基础支撑。

  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聚焦长城、黄河这两个中华民族形象,整合长城、黄河沿线具有突出意义、重要影响、重大主题的文物和文化资源,建设长城和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实现保护传承利用、文化教育、公共服务、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科学研究功能,做大做强中华文化重要标识,形成具有特定开放空间的公共文化载体,生动呈现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和鲜明特色,进一步凝聚共有精神家园、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文化和旅游体验空间,使其成为传承中华文明的历史文化长廊。一是以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明长城、新城区坡根底秦汉长城、包头市固阳县秦长城等主题明确、内涵清晰、影响突出的长城文物和文化资源为主干,统筹国土空间规划、资源禀赋差异、周边人居环境、自然条件、配套设施等因素,重点建设管控保护区、主题展示区、文旅融合区、传统利用区等主体功能区,生动呈现长城作为中华民族形象的独特创造和价值理念,全面彰显长城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多民族融合文化和红色文化,将其打造成为中华民族精神永续传承的重要标识、彰显中华文化自信的重要载体、促进中外人文交流互鉴的重要平台,全面提升长城文化遗产作为全人类精神文化珍品的影响力。二是以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为主线,依托和林格尔土城子遗址、十二连城遗址、萨拉乌苏遗址、阿尔寨石窟寺等黄河沿线文物遗址遗迹,建立规范统一的价值内涵展示标识及讲解导览体系,系统展示黄河流域历史文化。依托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传统节日、重大纪念日,开展黄河沿线重要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展示和传播活动,讲好黄河历史和当代故事,增强黄河文化亲和力,突出黄河历史厚重感。加强黄河文化系统研究,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和精神内涵,展现遗存承载的文化,弘扬历史凝练的文化,凸显“中华母亲河”中华民族形象品牌,将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打造成为中华文化重要标识。

  开展弘扬中华文化主题活动

  将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中华文化符号,融入各类群众文化、文艺汇演、展示展演等活动,以人们喜闻乐见、具有广泛参与性的方式推广,着力维护和弘扬中华传统节日的核心精神与感情、推动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一是依托各级公共图书馆举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讲堂”,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围绕中华文化符号阐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承弘扬中华文化,凝聚中华民族向心力。二是依托各级文化馆(站)、展览馆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月月传”活动,宣传推广中华文化符号。近期,计划举办“旗帜飘扬——党旗国旗军旗诞生珍贵史料展” “万里长城摄影展”“黄河非遗大展”。三是依托各级文艺院团举办的惠民演出活动、群众文化活动、乌兰牧骑“送欢乐、送文明”下基层以及与其他省区的文化交流,将更多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融入其中,把热爱中华文化的种子深深埋入各族群众心灵深处。

  加强重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通过开展考古发掘、研究阐释、展览陈列,深入挖掘文物和文化遗产中所蕴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的独特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丰富内涵。一是深入实施“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项目,整理发掘长城、黄河沿线文物和文化资源所荷载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重头故事,进一步提炼和阐释长城、黄河的突出普遍价值,提升“万里长城”“中华母亲河”的整体辨识度。二是推动建设呼和浩特市长城文化博物馆、乌海市黄河文化博物馆等一批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主题博物馆,支持具备条件的博物馆打造一系列反映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的专题展厅和展览陈列,以现代5G、AR、VR、MR、XR等技术加持,打造文明标识、展陈精品、创意品牌。组织《黄河从草原上流过》《长城内外皆故乡》等精品文物展览在区内外巡展。三是依托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加大古籍内容的揭示程度,深入挖掘历史典籍中蕴藏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的丰富内涵,系统研究其形成的历史脉络和文化记忆,辑录出版《蒙古文古籍所载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多渠道、多媒介、立体化做好古籍大众化传播,赓续中华文脉、弘扬民族精神。四是在各类展陈场馆增加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的元素,发挥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展览馆的社会教育功能,深度展示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生动展现各民族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增进文化自信,强化文化认同。五是深入开展“文物进校园”“非遗进校园”活动,通过文物展览、非遗展示,宣传中华文化多元一体、内蒙古各族人民交往交流交融历史,引导广大少年儿童从小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编辑出版《内蒙古博物院文物故事(暂定名)》小学生读本,挖掘整理历史上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故事,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编成适合于小学生的读物,有利于小学生感受博大精深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从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繁荣重大题材舞台艺术创作生产

  围绕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历史人物、重大历史事件,聚焦伟大建党精神及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加强调研和创作,打造一批具有中华文化底蕴、汲取各民族文化营养、融合现代文明的舞台艺术作品。一是聚焦党的二十大、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围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领域统筹创作规划,遴选重点选题,组织创作团队,孵化、创作、复排、提升一批舞台艺术精品力作,重点创排杂技剧《美好生活》、复排京剧《红灯记》《沙家浜》、提升情景短剧《林海雪原》《青春之歌》《烈火中永生》、二人台小戏《半条棉被》等。二是聚焦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倡议、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等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孵化、创作、复排、提升一批舞台艺术精品力作,重点创作话剧《高高的兴安岭》、交响乐《绿色长城》。三是聚焦党在革命、建设、改革时期形成的伟大建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如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延安精神、“两弹一星”精神、抗震救灾精神、伟大抗疫精神等,孵化、创作、复排、提升一批舞台艺术精品力作,如主题音乐会、主题歌舞晚会等,重点创作舞剧《中国妈妈》、提升交响诗画《我愿以身许国》、复排话剧《大刀进行曲》。四是聚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中华民族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独特思想理念和道德规范,配合国家长城、黄河文化公园建设,创作推出一批展现中华民族历史地位和影响力、阐发中华文化永恒魅力和当代精神气韵的优秀文艺作品,重点创作歌剧《江格尔》、提升舞剧《草原英雄小姐妹》,创排反映新时代新征程的主旋律歌曲、小戏小品、主题音乐会、主题歌舞晚会等。

  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推广

  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这一最显著的中华文化符号作为文化传承、发展、繁荣的重要载体,扎实推进、全面普及,为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中华文化自信提供动力源泉。一是坚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文化和旅游系统所属的各类设施场所和主办主导的各项活动的标识标牌、指引说明、导游导览等语言文字应用场合,必须做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应用。二是加大对文化和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原则上应当参照教师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旅游讲解人员进行规范指导,多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民族团结发展故事。

  实施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数字化工程

  深刻把握互联网规律,全面实施数字化战略,围绕树立和突出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以数字化形式丰富产品开发、拓展传播渠道,不断让网络空间真正成为凝聚思想共识、传播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滋养精神世界的新空间。一是依托中华文化数据库建设,加快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转化,梳理整合不同领域、不同形态、零散的文化资源数据,构建快速链接、高效搜索、全面共享、重点集成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大数据体系。二是围绕树立和突出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加快推进文化体验的数字化转变,发展数字化新体验,优化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打造更多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让人民享受更加公平可及、便捷高效的文化产品服务。三是顺应媒体移动化、社交化、视频化发展趋势,围绕树立和突出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综合运用全媒体手段、大众化语言、艺术化形式,变单向传播为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打造更多群众喜爱、刷屏热传的融媒体产品。

  全面提升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的影响力

  积极构建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视觉表达体系,通过公共文化建筑、景区展览陈列、文化旅游活动、文艺创作演出等形式,全面提升中华文化符号、中华民族形象和优秀舞台艺术作品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一是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四圈四带”旅游产业布局,结合当地历史文化资源,推动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文化馆、美术馆、景区景点等建设,全方位嵌入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强化中华民族共同精神特质,推动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进社区、进乡村、进景区。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国旗法、国歌法等法律规定,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在开放日升挂悬挂国旗,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大型文化活动、大型展览会均升挂国旗。在重大场合,按规定奏唱国歌。乌兰牧骑下基层演出、博物馆社会教育活动、开展文化志愿服务等文化惠民活动,要鲜明宣传展示国家主题元素和标识。三是鼓励依托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有序进行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制作,推动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作为景区、度假区、民宿等评选标准的加分项,使之更好融入现代生活,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四是策划推出《行走内蒙古 文旅看中国》《“中华文明探源”内蒙古篇》《长城长》《馆长请亮宝》等宣传品牌,进行有深度、有分量、有价值的宣传活动,以生动活泼的方式传播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同时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传播渠道,不断提升中华文化的影响力。五是坚持国家站位、树立国际视野,依托“欢乐春节”“美丽中国”“天涯共此时”等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平台,统筹对外文化交流、文化传播和文化贸易,加强对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的传播推广,推动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持续增强。六是加强对以现当代艺术作品为主的艺术场所以及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执法检查,及时清理含有不符合国家利益、不符合党和人民利益、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悖的文化产品和活动。提高对口岸城市、边贸市场以及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检查频次,严厉查处含有禁止内容的文化和旅游产品和服务。

  (作者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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