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了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及时落地,自治区财政厅按照全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部署,及时下达“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奖补资金——对全区2021年新命名的全国“四好农村路”建设市域突出单位(鄂尔多斯市)和“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固阳县、巴林左旗、乌审旗、临河区)分别奖励1000万元,对2021年新命名的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建设市域突出单位(包头市、巴彦淖尔市)分别奖励1000万元,对获评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赛罕区、和林格尔县等12个旗县分别奖励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