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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康远监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57201829305)和内蒙古康沃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康沃监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5764484738R)各方的股东会决议,内蒙古康远监理公司吸收合并内蒙古康沃监理公司。内蒙古康远监理公司合并前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内蒙古康沃监理公司合并前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合并前的债权债务归各自公司所有,合并完成后,内蒙古康远监理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内蒙古康沃监理公司予以法人实体注销解散,其资产归内蒙古康远监理公司所有,所有债权债务关系由内蒙古康远监理公司承继。请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原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康沃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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