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石泰峰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林少春主持会议并作研讨发言。党组成员张院忠、段志强、施文学分别发言,副主任李荣禧列席会议。
会前,党组成员围绕本次学习主题进行了集中自学,并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思考,撰写了研讨交流材料。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新时代信访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自觉将其放在“国之大者”的地位来看待,放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谋划,放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来落实,从讲政治和“两个维护”的高度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
会议强调,要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共识。要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坚持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加强风险研判,强化源头治理,做到不该发生的矛盾不发生,已发生的问题就地解决,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会议要求,地方人大要在贯彻落实条例上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立足自身职能职责,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善于通过地方立法积极回应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善于通过人大监督推动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最大限度调动积极因素,化解消极因素,充分展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高度政治自觉和良好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