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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高压态势 不松劲

  □李晗

  5月15日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从2010年公安部确定第一个“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以来,“5.15”已经从一个简单的日期变成了一张公安机关经侦宣传活动的响亮“名片”,守护百姓的“钱袋子”是“5.15”不变的初衷。

  必须清醒认识到,受国际国内复杂因素影响,我国经济犯罪活动总体仍处于高发态势。其中,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发频发,一些新兴经济领域,如网络借贷、投资理财、消费返利、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等成为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重灾区”,涉及人员多、地区广、金额巨大,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蕴含巨大经济金融风险。

  安定有序、平安幸福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公安机关作为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主力军,要履行好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对违法犯罪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群众切身利益。

  近年来,我区公安机关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有效保护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打击经济犯罪,不仅要对犯罪分子实施疾风骤雨的雷霆手段,也要对广大群众展开春风化雨的宣传引导。公安机关要充分运用各种传统和新型媒体,积极开展防范宣传,揭露犯罪伎俩,增强群众识别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让百姓在面对经济犯罪团伙的种种迷魂阵时,能够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使命越光荣,任务越艰巨,就越要担当作为。值得注意的是,在严打经济犯罪的同时,也要严把执法权力边界,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把握罪刑法定、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用强制措施等司法政策,坚决禁止滥用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避免干预正常的市场经营和市场竞争行为,确保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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