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杨林枝 摄影报道
5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首发仪式在呼和浩特市举行,烈士遗属李荣芳、退役军人云国华等11位代表现场领取了优待证。自此,全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发放工作全面启动。
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发放的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发放。退役军人事务部负责指导全国优待证制发和服务管理工作,全国统一制发、统一式样、统一编号。持证人员可在荣誉激励、生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交通、其他社会优待等8个方面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94岁的景嘎敖力布是一名退役老兵,有着36年军旅生涯。在发放仪式现场,他捧着红色的优待证激动不已:“优待证是退役军人身份的象征,体现了国家对我们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高度关怀,拿着优待证,我很自豪、很幸福。”
“此时此刻,我握着崭新的优待证,倍感责任重大。虽戎装已脱,但兵心依旧,一朝为兵,终生是战士。只要祖国召唤,一声令下,若有战,召必回,战必胜!”退役军人代表云国华激动地说。
据了解,自3月25日启动优待证申领工作以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对全区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进行统筹督导。截至5月15日,全区各盟市建档立卡系统完成登记16000余人,提出优待证办理申请95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