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观、全面、及时记录自治区治水兴水取得的成就,进一步开发利用水利系统史志资源,给社会和历史保留系统的水利资料,以更好地资政、记政和参考,服务于新时代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水利厅自2021年底重新启动编纂水利年鉴,先行编纂2021卷,记述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区水利工作。
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该年鉴编纂工作,召开业务专题培训会,成立年鉴编纂学习交流群,各盟市水利(水务)局、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积极收集、整理,上报文字、表格、图片等资料,编辑部专家和编辑人员齐心协力,经过多次编辑、审校,完成了年鉴2021卷的评审稿。
评审委员会专家认为,《内蒙古水利年鉴(2021卷)》立场、观点和方法,体例完备,框架基本合理,栏目比较规范。资料丰富,全面、翔实地记述了2020年全区水利工作的发展变化过程,脉络清晰,重点突出,体现了行业特点和地方特点。年鉴行为规范,行文朴实流畅,文字朴实流畅。基本符合要素齐全、文字精炼、言简意赅的年鉴行文特点。是一部较为规范的全区水利工作权威的年度资料性文献。
评审会指出,该年鉴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严把政治关、史实关和学术关,主动以“为当代提供资政辅治之参考,为后世留下堪存堪鉴之记述”作为编纂标准和目标,坚持质量第一,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年鉴编纂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广聚群众智慧,突出工作成果展现,创新年鉴编纂、宣传推广路径、读鉴用鉴方式、营销发行渠道,扩大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的影响。
自治区政府地方志研究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水利厅、呼和浩特市党史地方志研究室等负责人及专家参加评审。
据悉,除《内蒙古水利年鉴(2021卷)》外,2005—2020年的年鉴编纂也在计划和进行中。(李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