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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八十一号
  2022年5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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