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我区开展“半拉子”工程大起底行动,主要是为了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树立节约理念、盘活存量资产的工作要求。针对政府投资形成的各类“半拉子”工程开展大起底行动,依法依规、分类施策处置,推动“半拉子”工程尽早投入使用,树立节约集约发展的鲜明导向。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坚决遏制新增“半拉子”工程,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起底的“半拉子”工程包括两类,一是工程未完工,因各种因素停止工程建设进度的。二是工程已竣工,但因故不能正常投入使用的。本次大起底从2022年7月开始,8月10日前是部署阶段。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半拉子”工程大起底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本行业“半拉子”工程清理标准。8月11日到8月31日是摸底阶段。对“半拉子”工程进行全面摸底,8月31日前,自治区各部门会同盟市向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半拉子”工程台账。9月1日到10月31日是提出处置方案和意见阶段。按照一项目一方案,逐一提出处置方案和意见,明确处置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1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是集中处置阶段。各盟市对“半拉子”工程进行集中处置,加大攻坚力度,整合各方资源,推动盘活“半拉子”工程。自治区行业部门负责本行业“半拉子”工程销号工作。及时总结推动“半拉子”工程大起底工作经验。
“半拉子”工程大起底行动的主要任务为——
建立台账。由盟市提出“半拉子”工程项目清单,报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建立“半拉子”工程台账。纳入台账的项目由盟市按照一项目一方案,逐一提出处置方案和意见,明确处置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分类处置。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制定本行业、地区“半拉子”工程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对照起底范围进行大起底。分类处置包括尽快完善手续、支持复工续建、积极引导盘活、加快司法处置、依法依规拆除等措施,由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分类盘活销号。
各相关部门、盟市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确保资金来源,提前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各行业部门要制定规范审批和管理制度,决策部门要依法依规决策。
设立投诉举报热线,畅通12345投诉举报渠道,畅通人民群众反映渠道。
目前,自治区发改委正在紧锣密鼓梳理“半拉子”工程台账,起草“半拉子”工程处置意见,并将采取尽快完善手续、支持复工续建、积极引导盘活、依法依规拆除等措施对“半拉子”工程进行分类处置。
自治区住建厅已起草住建行业“半拉子”工程大起底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初步明确了本领域“半拉子”工程标准,正在梳理汇总住建行业“半拉子”工程台账。并提前开展住房保障领域排查,努力防范、集中整治、加快解决城市棚改居民回迁安置问题。同时,建立健全预防“半拉子”工程长效机制,避免发生新的无法如期完工或完工后无法投入使用“半拉子”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