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是提高电煤利用效率、减少电煤消耗、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重要手段。
“十四五”以来,自治区能源局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工作要求,推行更先进能效环保标准与提升火电灵活性并重,加强新建煤电准入控制与加快存量煤电改造升级并举,进一步提升煤电清洁高效发展水平。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煤电节能降耗及灵活性改造行动计划(2021-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煤电改造升级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完成2022年煤电机组“三改联动”计划,持续推动煤电机组改造升级。
自国家“十三五”启动煤电机组节能改造工作以来,自治区坚决贯彻国家节能改造工作部署,持续推进煤电机组节能改造工作,“十三五”期间累计实施煤电机组节能改造121台、改造规模3124万千瓦,平均供电煤耗由2015年的337克标准煤/千瓦时下降至2020年的321克标准煤/千瓦时,煤电机组节能改造取得明显成效。
“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涉及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制造三个方面,即‘三改联动’。‘三改联动’并不是要求煤电机组‘一机三用’,同时具备‘低煤耗、带供热、深调峰’三项性能,而是要求通过因地制宜、一厂一策等一系列技术手段,在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基础上,统筹推动煤电机组提效升级和清洁化利用。”自治区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按照煤电机组“三改联动”计划,节能改造方面,我区将进一步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先推广成熟适用的技术开展综合性、系统性节能改造,持续降低能耗水平,力争到2025年,全区新建煤电机组平均设计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达到305克/千瓦时左右,较2020年下降16克/千瓦时,达到国内以空冷机组为主的省区煤耗先进水平。供热改造方面,优先对城市或工业园区周边具备改造条件且运行未满15年的在役纯凝发电机组实施采暖供热改造。因厂制宜采用打孔抽气、低真空供热、循环水余热利用等成熟适用技术,鼓励具备条件的机组改造为背压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替代采暖和工业小锅炉供热,减少取暖用煤需求,预计新增集中供热面积超过5000万平方米。灵活性改造方面,推进存量燃煤机组“应改尽改”,进一步提升煤电机组灵活性水平,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力争通过灵活性改造增加电力系统调节能力600万千瓦以上,增加新能源消纳空间超过1000万千瓦。通过开展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工作,预计“十四五”期间年节约标煤约400万吨,直接减排二氧化碳约1000万吨。
目前,我区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各项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十四五”以来已累计开展煤电机组“三改”超过150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