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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发“令”,守护“少年的你”

  □见习记者  杨柳

  近日,在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记者见到了小刘和他的妈妈。“法官们对我们进行家庭教育方面的指导,让我注意到了以前忽视的细节,现在看到孩子越来越懂事,心里感到很欣慰。”小刘的妈妈说。现在的小刘,正从事着自己喜欢的汽修工作。

  2021年7月间,小刘伙同小杨在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周边工地先后14次盗窃铁块、铁片、螺丝等物品。今年1月10日,九原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审理这起未成年人盗窃案时了解到,该案两名未成年被告人平日的社交圈比较复杂,且父母对其疏于管教。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职的情况,九原区人民法院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的自治区首份《家庭教育令》,责令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对被监护人加强教育监管,关注被监护人的生理、心理状况,警惕其异常行为,引导其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自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九原区人民法院给3案6人发放《家庭教育指导告知书》《家庭教育指导义务保证书》。“我们给出家长带娃标准,以强制亲职教育这种方式为孩子开拓出一片健康成长的沃土。”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徐长芳说。

  在发出《家庭教育令》后,九原区人民法院对已判决的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回访帮教,详细了解未成年当事人近期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对他们开展心理疏导。同时,结合帮教少年的性格特点、家庭背景、成长经历等因素,与学校、家长进行沟通,针对其求学、工作方向等制定下一步帮教计划。通过回访帮教,帮助未成年当事人感受社会温暖、坚定改造信心,顺利回归社会。

  九原区人民法院还以法官工作站为阵地,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延伸到法庭之外。多次深入白音席勒街道等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宣讲活动,与九原区沙河五校等学校合作共建,整合司法审判及各成员单位资源,充分发挥“家、校、社”协同育人作用的工作模式,建立完善针对校园欺凌、性侵等青少年犯罪多发领域的预防机制,助力学校提升预防犯罪能力,多角度全方位守护“少年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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