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共13条具体政策,涉及到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实际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给予租金减免和水电气等费用缓缴,税款减免或延期缴纳,住房公积金缓缴,经营性贷款贴息支持,对普惠型小微贷款提供零费率担保服务等一系列财政、金融、税务等方面的政策优惠。该《措施》自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执行,所需资金由市、旗区两级负担。
据鄂尔多斯市金融办副主任孟军介绍,为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延期还本付息支持,鄂尔多斯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主动对接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的群体,按照市场化原则给予展期续贷、延期还本付息、减免利息等支持。今年前8个月,鄂尔多斯市金融机构累计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货车司机等市场主体办理延期还本59.1亿元,办理延期付息2239万元,为民营企业承担或减免信贷相关费用487.9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