栉风沐雨,砥砺奋进。
回顾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022年的履职历程,展现在眼前的是一幅砥砺前行、硕果累累的精彩画卷。制定地方性法规5件、修改3件、废止2件、批准报批法规10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4项,对4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和调研,审查规范性文件12件,作出决议决定3个。
2022年初以来,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呼和浩特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跟呼和浩特市委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期盼,紧扣首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依法履职尽责,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各项工作迈出新步伐、展现新气象、跃上新台阶。
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提质增效
山雄有脊,房固因梁。党的百年奋斗历史证明,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人民民主政治的发展,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2022年7月,呼和浩特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对全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政治上坚定,思想上统一,行动上才能更加有力。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思想武装的重中之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常委会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第一时间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大会精神的实施方案,通过专题学习、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等方式,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落地落实,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主心骨”和“定盘星”。
万山磅礴,必有主峰。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讲政治、讲大局放在首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呼和浩特市委安排部署,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
在一个个重点领域和重大问题上,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都与市委同心同向,并合理运用人大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职权,全年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共开展调研46次、主任集体视察2次,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就调整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计划、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立法工作等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向市委请示11次、报告23次,确保人大各项工作与市委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向中心聚焦为大局服务
切实担负起人大职责使命
大局之所在,亦是人大履职重心之所在。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聚焦首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按照自治区党委对首府提出“走在前、作表率”的要求,聚力市委关于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这个战略目标,找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结合点,充分运用人大立法、监督及发挥代表作用等方式,推动全市重点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切实承担起市委交办的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专班任务,及时制定完善了产业集群三年行动方案,通过调研、赴外地考察等方式,全力推动重点产业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培育和科技创新,产业集群发展能级得到有效提升。
——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开展民族法规政策宣讲活动;对国家民委在呼和浩特市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测评验收过程中反馈的有关情况进行视察;对全市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了主任会议成员集体视察,由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实地调研,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为我区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贡献人大力量。
——聚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连续5年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和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推动环境法律制度全面有效实施;对林木保护工作开展视察,推动林长制由“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转变。紧盯中央环保督察重点内容,督导检查交办案件的办理情况,有力推动问题解决,进一步擦亮首府绿色生态的底色。
——聚焦推动乡村振兴向纵深发展。组织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有关部门在发展乡村产业、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加大力度、改进工作;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调研,积极推动落实建设资金,有效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和耕地利用水平,为乡村振兴注入人大动能。
——聚焦疫情防控保卫战。面对严峻复杂的新冠疫情形势,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闻令而动、冲锋在前,组织动员全体党员干部投入到隔离管控、方舱医院服务保障、国家指导组联络服务、包联街道和社区等疫情防控的最前线,4000余名五级人大代表、500余名人大系统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挺身而出,踊跃投身到疫情防控战斗中,并捐款捐物达2000余万元,为全市疫情防控作出人大贡献。
立良法促善治
交出新时代立法答卷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域,则一域治。
立法权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能。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地方立法工作部署,把呼和浩特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立法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立法职权,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从“小切口”入手,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首府高质量发展。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急需先立、体现特色”的原则,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报请市委批准,重要立法项目、立法中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确保党的领导这一政治原则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方面、每一个领域。
编制五年立法规划时,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和全国人大有关要求,深入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法治建设的新需求,对照国家相关法律,仔细查找滞后领域,认真研判后,提出了本届立法工作的重点,即:加强生态环保领域、民生领域、社会治理领域、历史文化保护和自身建设5个方面的立法工作,五年立法规划安排立法项目39件,其中正式项目33件。
在遇到调整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计划、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等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保证人大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新时代的重要课题。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于“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健全生态环保法律制度,及时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对禁牧管理体制、禁牧休牧区域划分范围、帮扶和补偿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方式、处罚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切实以法律红线来保障绿色发展底线。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这一条例是呼和浩特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项重要法治成果,也是保护首府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的法律武器。
为进一步推动首府城市突出生态导向、科学绿化、精细管理,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更新城市绿化理念,细化绿化建设分类标准,调整部门职责,优化审批流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首府建设“五宜”城市、促进国家园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撑和保障。
节水是生态保护的重要内容。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呼和浩特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将居民、非居民、自备水源和农业用水等各种形式用水全部纳入节水管理范畴,特别在强化农业节水管理方面修正规定了农业灌溉规划编制、农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电折水”计量灌溉用水等内容,为有效保护水资源、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为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促进社会安定有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了《呼和浩特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这是自治区首部市域社会治理全局性、综合性、基础性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夯实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社会治理基础,推动首府市域治理工作进入法治轨道。
如何在经济高速发展中更好地保护文化传承一直是常委会关注的重点。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立足于做好长城文化价值发掘和文物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制定《呼和浩特市长城保护条例》,将保护范围、长城文化价值挖掘、法律责任等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为长城保护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天地之大,黎元为本;悠悠万事,民生为大。
立法工作千头万绪,保障人民利益和增进民生福祉是根本目标。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小切口”立法,以社会急需、群众期盼为切入点,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力求“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享受立法带来的制度保障、法治保障。
做好接诉即办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利益,事关城市治理能力。为推动接诉即办为民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提升政府为民服务水平,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明确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深刻诠释了以人民为中心的首府治理理念。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突出,以地方立法形式解决消防安全管理难题迫在眉睫,为此,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全国首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呼和浩特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明确管理职责、规范停放充电、保障配套设施,对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具有重大意义。
既问需于民,也问计于民。一部部彰显政治智慧、责任担当、民生情怀,让百姓拍手称快的良法,是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听取民意、汇聚民智的结晶。每年立法计划制订前,常委会都要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每部法规起草阶段,除了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协调会、论证会,还要全文公示草案,听取各方意见建议。2022年,新制定的5件法规草案在《呼和浩特日报》和呼和浩特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同时,定向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500余条,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每部法规都承载了满满民意,首府立法成为百姓的身边事。
服务大局促进发展
奏响人大监督最强音
2022年,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呼和浩特市委要求,围绕中心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把监督工作融入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之中,助力唱好高质量发展“主题曲”。
经济监督是人大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首府经济运行情况,围绕产业发展、财政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强化监督实效,切实当好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
做强产业集群,壮大实体经济,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呼和浩特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大力发展实体经济、重点发展“六大产业集群”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生物医药、清洁能源、新材料和现代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科学合理制订监督计划,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通过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代表视察等方式,推动产业集群发展能级得到有效提升。
财政的钱该怎么花?如何代表人民管好钱袋子,看好国有资产家底?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秉持人大财政预算监督工作的法律性、科学性、准确性、及时性,深化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及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听取市政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以及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努力向人民交上一本“明白账”。
以优良的营商环境激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活力。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上半年和全年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专项报告,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全面梳理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重点针对一些制约呼和浩特市发展的堵点痛点问题开出“良方”。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回顾2022年,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将监督的发力点聚焦于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所系之处,聚力建设“五宜”城市,用足用好人大监督权,让群众生活更有底气幸福更有质感。
围绕“宜居”城市建设,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开展调研,以明察暗访、集中反馈与重点反馈、跟踪问效与“回头看”相结合的方式,对文明城市创建情况进行实地督导调研,推动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对做好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认真研究具体举措,努力为困难群众兜住底、兜牢底、兜好底。
围绕“宜业”城市建设,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十万大学生留呼工程”进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推动人才10条政策及其配套实施办法落地生根,千方百计帮助大学生开拓更多就业创业岗位和机会。
围绕“宜学”城市建设,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主任会议成员集体视察,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落地见效;结合5月1日颁布实施的新《职业教育法》和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深入内蒙古建工职业技术学校、呼和浩特市商贸旅游职业学校等地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积极建言献策,推动首府中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围绕“宜养”城市建设,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视察组,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了视察,形成问题清单,提出审议意见,交市政府办理;对居家和社区养老工作情况开展视察,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推动构建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多元供给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群众的多元化需求。
围绕“宜游”城市建设,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连续3年对文旅产业发展进行专题调研,对发展全域旅游、星级景区打造、文旅产业融合、重大项目推进等任务精心组织视察、调研等活动,对重点建议进行督办,扎实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提档升级。
对全市基层治理网格化建设工作、打通“断头路”工程推进情况、“菜园子”“菜篮子”民生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每一个专题调研、每一条审议意见的背后,都折射出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人民至上、倾情为民履职的情怀,民生保障更有力度、更有温度。
以高质量代表工作
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践行
抓好代表工作,可以持续激发人大代表的履职潜力、代言活力、为民动力。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呼和浩特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助力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保障。2022年是新一届市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为提高代表建议质量和代表履职能力,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从代表培训、完善工作制度等各环节入手,全方位提升代表依法履职能力。
代表一旦“上线”,培训就成了首要任务。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突出政治培训重点,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履职能力等内容为主题,组织代表初任培训和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履职培训,引导代表迅速掌握履职重点,让代表真正明白如何履职,怎样当好群众的“代言人”。同时,为人大代表订阅学习书籍,让代表及时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有效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为了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履职尽责,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的保障,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制度,全面落实代表履职登记办法、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信息化系统,切实保障代表为民用权、为民履职、为民服务。
密切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如何第一时间听到百姓代言人的所思所想?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持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委会工作的参与,全年共邀请市人大代表96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不断提高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实效。同时,深化“双联系”制度,坚持和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基层人大代表、指导基层人大代表和代表小组开展工作,通过电话、座谈、调研、走访等多种形式保持经常性联系,全年共联系代表120人次,并及时将代表收集的社情民意反馈给有关部门处理。
如何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把阵地建设作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积极发挥好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的“连心桥”“直通车”“减压阀”作用,支持人大代表通过走访、座谈、述职等方式深入“家、站”,加强同群众的联系,将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提炼成一件件沉甸甸的建议,并推动问题解决,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中,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人民”二字贯穿始终,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质效,不断加大督办力度,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现场调研等方式充分了解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对承办数量较多的民政局、教育局等单位和部门进行现场督办、座谈督办,及时提出督办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根据《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评价方案》,首次对74家建议承办单位开展线上考核评价,用信息化、网络化的方式破除疫情期间地域限制,实现督办建议的“闭环”,形成“提、办、督、效”良性循环。
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8件、建议362件、闭会建议2件,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一件件关系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福祉的代表建议,从前期调研、精心打磨、正式提出,到精准交办、扎实承办、跟踪督办,再到切切实实推动问题解决,正是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工作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写照。
以党建示范引领
助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2年,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旗帜鲜明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坚持从政治建设抓起、从素质能力强起、从纪律作风严起,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凝聚整体工作合力,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丰富和拓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首府的生动实践,为在新征程上书写呼和浩特发展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是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根本保证。
把舵定向强引领。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开展人大工作的根本原则,找准服务中心大局的结合点,将党建工作融入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领导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之中,定期召开党组会议,逐一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全面融入、及时包联督导疫情防控、重点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文明城市创建等中心工作,做到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举旗铸魂强信仰。确保“先学先悟”,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党组理论中心组领学、各党支部促学作用,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走深走实。引导“善学善用”,在七一、国庆等重要节日,组织党员干部赴乌兰夫纪念馆、多松年故居、大青山革命根据地,接受红色教育的洗礼。用好用活用实机关“悦读屋”,开展“青年党员学习青年习近平”读书分享会等活动,全面推动建设书香型、学习型机关。通过建立起“集中领学、联动融学、氛围促学、个人自学、实践研学”的“五学”新机制,为党员干部“强身健脑”,补足精神之“钙”,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在理论修养、素质提升中守正创新,在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抓工作、解难题的能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持续推动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提质增效行动。把开展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着力加强对机关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的动态监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述职述廉、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支持派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切实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固本培元夯根基。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建设“文化人大” “文明人大”“智慧人大”品牌,全面落实“融合式党建”新要求,以支部党建为着力点激活“神经末梢”。广泛开展 “党建+垃圾分类”“党建+文明城市创建”等主题实践活动和“万名机关党员进社区 助力文明城市创建”等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着力把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畅通“毛细血管”。
创新赋能促发展。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全联通”预算监督平台、“全覆盖”备案审查平台、“全过程”议案建议办理平台、“全方位”信息宣传平台、“全流程”会务系统平台建设,切实为依法高效履职提供技术支撑。积极探索“党建+人大工作”新模式,深化党建工作与人大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探索建立起“一名人大代表就是一位党务发言人”机制,强化代表政治学习,组织开展代表活动,加强对民生热点、难点等问题的监督,使代表与群众间的“连心桥”更加牢固,促进呼和浩特市改革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讲好人大故事。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通过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微信公众平台、网站、《呼和浩特人大》杂志刊物等阵地,用生动鲜活、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人大故事、发好人大声音,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助力首府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同时,加强与自治区、市级媒体的联系沟通,及时做好重点工作、重点调研成果的报道,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着力策划开辟“人大代表风采”“基层人大”“创城有我 人大代表在行动”等专题专栏,增强人大新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回首过往,皆为序章;聚力前行,征程再起。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强化作风建设,突出效能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在新的赶考路上奋力开创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新局面。
(本版图片由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