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61人,现场或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出席会议53人,符合法定人数。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林少春主持闭幕会并讲话。自治区副主席包献华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2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呼和浩特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的决议,关于批准《呼和浩特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的决议,关于批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包头市地名管理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 关于批准《呼伦贝尔市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条例》的决议,关于批准《通辽市沙化土地治理条例》的决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么永波为自治区副主席。
林少春为么永波、王秀明、张作厚、刘冬明、刘文玉、王旭军、王彦春颁发任命书。
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么永波领誓并作表态发言。
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同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