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是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根本保证和力量源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5年来两次召开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指导性文件。党委主要领导同志亲自研究、亲自推动人大工作,给人大交任务、压担子、提要求,人大在服务自治区大局工作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常委会党组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就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修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自治区实施代表法办法,将坚持全过程民主、发挥代表在全过程民主中的作用等写进地方性法规。率先制定《关于在人大工作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意见》,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提供制度保证。积极开展立法协商,调整充实基层立法联系点,连通群众与立法机关的“直通车”。夯实人大工作民意基础,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活动,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使人大履职过程成为凝聚民心、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的过程。
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本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法规117件,批准法规、单行条例168件,立法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聚焦地方特色,坚持“小切口”“创制性”立法,形成乌兰牧骑条例、额济纳胡杨林保护条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引领护航高质量发展,制定、修改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公路条例、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助推社会高效能治理,制定全国首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地方性法规。守护群众高品质生活,聚焦城乡生活垃圾管理、物业、反家庭暴力、家庭教育等领域立法。推动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制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教育条例等。依法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大气、水、土壤、固废、草原等立法,自治区本级和设区的市生态环保领域立法分别占到立法总数的20%和47%。
提高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坚持围绕大局、贴近民生、突出重点,开展监督工作227项。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五个方面大起底”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政府债务管理、现代能源经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国有资产等开展监督。聚焦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等开展监督,为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作出人大贡献。聚焦改善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针对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重大民生问题连续开展监督,听取审议自治区监委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伞破网”情况报告、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存在的顽瘴痼疾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基层治理中网格化建设和网格员管理情况报告,■下转第3版 ■上接第1版 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强化代表学习培训,实现全区五级6万余名代表培训全覆盖。完善代表工作制度机制,制定并落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意见,推动代表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建立组成人员督办重点建议机制,81件议案和3247件建议得到高质量办理,草原生态保护、岱海生态补水工程、边境地区通讯设施建设等一批重点问题得到解决。开展“万名人大代表助力精准扶贫”“我是人大代表我帮你”活动,初步建成网上代表工作平台,将人大代表之家延伸至线上。在县乡两级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票决项目4700余件。
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坚守人大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定位,把政治建设作为“四个机关”建设的首要任务,持续强化思想引领、制度规范、作风养成,永葆鲜明的政治本色。制定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两级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深入开展调研督导和统筹调度。推动规范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设置,优化组成人员年龄、专业、知识结构,提升各级人大工作能力和水平。
初心如磐、使命在肩。面对新的奋斗征程,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内蒙古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罗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