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灿公,男,汉族,1929年9月出生,内蒙古满州里市人。1947年5月参加工作,194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5月至1958年10月任满洲里小学校长、自治区党委书记秘书室秘书;1958年10月至1972年9月任呼和浩特市郊区党委书记、市委副秘书长,市橡塑机械厂书记、革委会主任;1972年9月至1979年12月任呼和浩特市革委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主任;1979年12月至1983年2月,任呼和浩特市副市长;1983年2月至1985年1月,任包头市市长;1985年1月至1986年3月,任包头市委书记;1986年3月至1988年6月,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1988年6月至1993年5月,任自治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96年10月离休。
张灿公同志是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