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405万元
该项目以全市8个旗县区的23家重点监管单位为调查对象,针对其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进行布点监测,土壤完成一轮采样调查,地下水完成两年两轮次采样调查,完成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环境污染因子以及污染程度摸查建档,建立健全监管和风险防控体系及动态监测体系。项目的实施将为后续相关环境管理工作奠定基础、提供数据支撑,进一步推动包头市“无废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