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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和《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安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于4月中旬至5月上中旬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政治责任情况;各级政府保证统计源头数据真实性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提供行政记录资料及国民经济核算所需的财务、财政等相关资料的情况;统计机构及人员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依法履职等方面情况;统计机构加强数据质量核查的情况;统计机构及统计人员依法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责等方面情况;各级政府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情况;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案件的情况;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存在的问题及对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

  为全面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现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意见建议。请将相关意见建议于2023年4月25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联系人:王磊

  电话(传真):0471-6600733

  电子邮箱:9662933@qq.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3号,邮编010020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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