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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舌尖上的浪费”需要动真格

  ◎付彪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倡节俭、反对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树立文明新风尚,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公布《关于防止和减少餐饮浪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告从八个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推进反餐饮浪费工作落实落细,包括严格明码标价、推行明白标量、减少宴会餐饮浪费、完善用餐评价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倡导节俭风尚、持续宣传引导、加强督促指导等。

  “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反餐饮浪费工作,出台标准规范,开展“光盘行动”,加强监督执法,“舌尖上的浪费”现象有所改观。然而,在一些地方一些环节,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餐饮浪费行为。调查显示,商务宴请、食堂用餐、亲朋聚餐是餐饮浪费的重灾区,尤其是宴会过后,盘中不乏剩余多半的美味佳肴;一些写字楼的垃圾回收处,也能看到吃一半的外卖、没喝多少的奶茶等,浪费情景令人触目惊心。

  其实,餐饮浪费已不再是单纯的道德问题,而是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比如,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经营者应当“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只是经营者在执行中往往考量自身利益或碍于消费者评价,对引导适量点餐、制止餐饮浪费缺乏积极性。而一些消费者受传统思维影响,在点餐时“爱面子、讲排场”,对“光盘行动”等倡议熟视无睹,对餐饮经营者的提醒置之不理。

  餐饮企业是制止餐饮浪费的第一责任人。规范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是推进反餐饮浪费工作落实落细的关键。对此,《关于防止和减少餐饮浪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餐饮企业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向消费者明示所提供餐饮及服务价格;提供宴会套餐,应标明套餐内各菜品价格;禁止设置最低消费;标示菜品主要食材分量或数量,套餐标示建议用餐人数;承办宴会的餐饮企业与消费者签订宴会服务合同时,应单列反餐饮浪费条款等。这些规定要求,为规范餐饮企业经营行为、制止餐饮浪费提供了行动指引。

  遏制“舌尖上的浪费”,不能止于餐饮企业自律,还需监管发力。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启动为期3个月的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提出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曝光一批违法案件、制定一批团体标准、宣传一批典型经验。这些举措,有望倒逼餐饮企业强化制止餐饮浪费的责任。近期,中消协联合7家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共同发出“厉行节约经营者有义务,反对浪费消费者有责任”倡议,也可谓非常及时、必要。

  遏制“舌尖上的浪费”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需要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餐饮企业以及消费者等在内的全社会都积极行动起来,凝聚最大共识,形成最大合力,画好最大同心圆,出硬招、动真格,让节约粮食、防止和减少餐饮浪费成为恒久的社会文明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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