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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13个团组织12名个人获共青团中央表彰

  本报4月20日讯  (记者  赵曦) 近日,共青团中央作出表彰决定,授予296个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389个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481名同志(含追授1名)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342名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其中,我区13个团组织12名个人榜上有名。

  据了解,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团委等6个团委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研究院金属材料研究所团支部等7个团支部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北重集团特钢事业部109车间焊工丰晨辉等7名团员荣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李明等5名团干部荣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近年来,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凝聚在党的旗帜下,牢记初心使命,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他们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努力拼搏、奋勇争先,为全团树立了标杆榜样。

  共青团中央号召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以奋斗姿态激扬青春,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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