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计划》立足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结果导向,在起草过程中突出针对性、延续性、创新性。整个内容包括3个方面15条措施,分别为健全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用工保障、“双创”服务“四个体系”;开展“个转企”培育、“小升规”培育、“四新”主体培育、现代农牧业市场主体培育、特色文旅产业主体培育“五大行动”;做好市场环境优化、经营成本减负、质量管理提质、惠企政策直通、“小个专”党建引领、法律服务保障“六项工程”。
《成长计划》突出“有用”和“含金量”,在存量政策方面,将现有执行效果好的减税降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就业补助资金、水电气暖“欠费不停供”等政策优化合并到《成长计划》中延续执行。在增量政策方面,提出各级人民政府设立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租赁非国有房屋分类分阶段房租补贴;建立“个转企”“小升规”配套奖励制度,对首次“个转企”稳定经营2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等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稳增长稳就业保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截至2023年3月底,全区经营主体总量达到258万户,其中,小微企业58万户,个体工商户189万户,合计占比超95%。《成长计划》提出到2025年底,力争累计新设小微企业26万户以上、个体工商户87万户以上。在“个转企”“小升规”“四新”主体、新增入库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示范家庭农牧场、网络零售等方面,形成量质双升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