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总体布局 深化机制创新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知识产权地方法规和相关政策不断完善。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自治区高院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展专项行动,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93件;开展作品登记公益服务,登记作品2000余件,覆盖12个盟市;办理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案件8件,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302件;查处假冒专利案件20件,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242件(含电商案件220件);共对2552件非正常专利申请进行了核查,撤回非正常专利申请2326件,撤回率为91%。
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2022年,我区培育建立自治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5家,培育国家和自治区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4个,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1个、试点县3个、试点园区1个,培育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5家,优势企业12家,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家,推动建立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和布局中心5家。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1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完成专利商标质押登记146件,质押金额28.5亿元;今年第一季度,全区共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64笔,金额达到11.1亿元,同比增长190%,创历史最好水平;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组建的6家银行、8家服务机构及金融专家组成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团队,深入各地举办银企对接会议,惠及企业360户;委托31家知识产权质押服务机构协助企业开展相关融资服务;加强部门联动,与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继续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深入6个园区开展惠企工作,筹备成立30家银行、服务机构参加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新服务联盟。
优化知识产权服务
以“1+N”的模式,重点建设完成功能完善的内蒙古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保护)信息化系统(平台);批建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1个、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2家。
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和文化建设
培育自治区青少年知识产权科普基地5个,举办各类知识产权培训班39期,培训各类人员6300人次;确定新增人民调解员9名、知识产权仲裁专家106名、知识产权人才智库专家190名、智库人才226名、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215名、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专家175名。
开通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平台
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一站式”业务受理大厅暨信息化服务平台致力于为创新主体提供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全链条服务,包括综合信息、业务办理、数据监测与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办理四大模块。可提供专利预审、维权援助等业务线上办理、知识产权基础数据检索、教育培训等“集约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真正实现“零距离、零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