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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印发《2023年全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全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任务。《方案》提出了9项重点工作任务。

  加强行政保护政策法规保障,高位推动《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任务措施落地落实,加快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立法进程。

  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有效处置专利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建立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合并行政裁决、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机制,持续提升办案质量效率。

  加强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强化民生领域侵权假冒商品整治,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老字号商标和涉外商标等违法行为。

  加强知识产权代理监管,强化对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的单位和个人的信用监管和政策约束,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

  强化绿色农畜产品和地理标志保护,加强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的监管,依法查处违反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强化对鄂托克阿尔巴斯山羊肉、扎兰屯黑木耳等入选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重点保护,有效服务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

  突出民生热点及重点领域保护,加强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种业、水泥、公共卫生以及绿色低碳技术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积极申报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内蒙古分中心,不断提高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能力。

  聚焦新型市场及关键环节保护,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培育认定一批自治区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强化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引导电商平台实施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和保护,持续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保护。

  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保障,做好第19届亚运会、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等国际大型赛事相关特殊标志保护。围绕“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及应季地理标志产品集中上市时间节点开展专项行动,快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支持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等盟市(旗县)申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布局建设一批自治区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工作站),推动构建自治区、盟市、旗县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

  本版文图均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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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