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力度,全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自2022年3月以来,全区三级检察机关联合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一年来,共办理“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案件34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82万元。
据了解,去年3月,自治区妇联与自治区检察院共同开展了“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旨在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力度,有效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活动期间,自治区检察院和自治区妇联联合部署,推动全区逐级建立线索移送、定期会商机制。在走访关爱困难妇女和接待处理群众投诉工作中,及时梳理排查、发现线索、移送解决。同时,构建多元化综合帮扶机制,在保障救助资金“最大化”的同时,发挥各部门优势,建立与社会综合救助相衔接机制,帮助救助对象解决子女入学、就业、心理辅导等问题。此外,检察机关妇联组织通过及时跟踪回访,动态施策,发掘更多救助点,更多地关注困难妇女群体需求,织密困难妇女群众“救助网”,用“检察蓝+巾帼红”,为困难妇女群体撑起“半边天”。
事实上,我区对困难妇女儿童救助行动从未停止。近期先后开展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防控近视筛查全覆盖,困难家庭孩子免费配镜、免费做斜视矫正或手术治疗,开展低保家庭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对确诊患者当年给予1万元救助。
儿童、妇女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点关注人群,对他们的援助也非一日之功,非一家之事。当前,自治区困难群体救助工作走向纵深,救助体系更加完善,救助理念从单一的物质救助,转向了物质救助、精神救助两手抓。未来需统筹各方之力,方能为困难群体多办好事和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