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发行10年期专项债券55.6亿元,发行利率为2.87%;发行15年期专项债券51.71亿元,发行利率为3.02%;发行20年期专项债券74.46亿元,发行利率为3.1%;发行30年期专项债券3.77亿元,发行利率为3.14%。从承销债券情况看,银行承销债券184.17亿元,占比99.3%;券商承销债券1.37亿元,占比0.7%。
此次发行的债券资金,重点用于保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其中,安排债券资金67.95亿元(占比36.6%),用于直接支持五大任务建设项目116个,涉及项目总投资411.25亿元;安排债券资金74.71亿元(占比40.3%),用于支持保障五大任务落实的相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3个,涉及项目总投资2177.2亿元;安排债券资金42.88亿元(占比23.1%),用于支持保障五大任务落实的相关民生领域建设项目103个,涉及项目总投资291.4亿元。
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待资金拨付到位后,财政厅将及时督促项目单位尽快有效使用资金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资金稳投资、促发展的作用,为落实五大任务、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