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头市津粤煤炭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包,截至2023年7月31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19,635.66万元(最终债权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该资产包中的债务人均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20个工作日。
序号1资产联系人:乔先生 路先生
联系电话:0471-5618240 0471-5618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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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蒙旺达羊绒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截至2023年7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1,398.64万元(最终债权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债务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该债权由于长旺、王瑞香、于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债务人持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金海工业园区10,752.10平方米工业用地使用权、办公楼1号楼4,824.46平方米办公用途房产所有权、员工食堂2号楼622.64平方米商业用途房产所有权、梳纺车间3号楼3,060.05平方米工业用途房产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以债务人持有的37.45万件羊毛、羊绒围巾等库存商品提供质押担保。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3.呼和浩特市东南门窗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包,截至2023年7月31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1,375.90万元(最终债权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该资产包中的债务人分布在呼和浩特地区。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序号2-3资产联系人:贾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471-5618212 0471-5618259
电子邮件:jiawenbin@cinda.com.cn
zhanghaochen@cinda.com.cn
上述资产的交易对象为具有良好信誉和一定资金实力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具备相应条件,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
上述资产包有关详细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均与项目公告有效期相同,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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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