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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补充公告

  我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在《内蒙古日报》刊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公告我公司拟处置对内蒙古民禾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债权相关信息,并通过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主页(网址:www.chamc.com.cn)同步发布上述资产处置信息。现拟增加二连浩特市金亨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一并处置,并补充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信息

  本次拟处置债权资产分布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等地区,截至2023年7月20日,拟处置债权资产本息合计31,130.26万元,其中本金合计16,499.98万元。债权详细公告清单请投资者登录华融官方网站www.chamc.com.cn“资产处置公告”中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二、对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的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恶,不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情况。

  2.以下主体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标的债权的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3.买受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公告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征询。

  四、特别提示及声明

  1.以上处置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拟处置资产的借据、合同(协议)及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确定为准,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以上拟处置资产及其处置方式、交易对象要求、处置方案进行调整。

  2.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清单中主债权及从权利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3.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刘先生 王先生

  电话:0471-5180604 0471-518058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0471-6958868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集团腾飞大厦A座14楼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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