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兴安盟,有这样一支队伍,他们既是教书育人的模范者,也是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践行者,兴安盟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凤君就是这支队伍中的典型代表。
5月11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以来的首次表彰。会上,陈凤君被评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
1990年7月,怀揣着对乡村教育的无限憧憬,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的陈凤君回到了家乡科右前旗大石寨小学工作,担任班主任并教五年级语文课。那时候,很多学生经常用方言土话跟老师交流。面对这种情况,陈凤君暗下决心,一定要教孩子们说好普通话。她精心准备每一节课,指导学生们正确发音,有感情地朗读课文。渐渐地,学生们养成了认真倾听、互相纠正、查字典的好习惯,孩子们的发音标准了、写字规范了,学习的兴趣更浓了。
“我是蒙古族,从小生活在牧区,语文一直跟不上,普通话说得特别不好。陈老师便在课堂上鼓励我大胆朗读,大胆表达,特别是作文课,她总是让我先口述作文,再动笔写,而且还面批面改,我的语文成绩提高得很快。后来,我考上了重点中学、大学。如今,和同学们在一起时,我们总是念念不忘陈老师的语文课,她是我们最敬佩的老师。”学生宝泉深情地回忆。
32年深耕厚植,32载春华秋实。在多年的教学生涯中,陈凤君先后荣获自治区语文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等多项荣誉,并荣获了“全国优秀教师”称号。
陈凤君热爱语文教学,尤其是对普通话的研究推广工作非常专注。2002年8月,陈凤君取得了自治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后,便开始利用节假日,奔赴兴安盟6个旗县市开展教师、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10年间,她共承担普通话培训讲课任务200余期、培训课时8000余节、培训学员2万余人、测试1万余人。
2012年陈凤君调任到兴安盟教育局人事与外事科工作,全面担负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任务。她深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进行业务指导,经过各行业的不懈努力,乌兰浩特市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验收。担任兴安盟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她牵头制定《兴安盟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对旗县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刚性考核。她组织开展推普周系列主题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
2020年秋季学期,为提高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陈凤君组织开展了8期普通话水平培训班,累计培训原民族语言授课教师3423名,合格率达到90%以上;开展了普通话助教助学活动,推动了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与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学校结对共建。
“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我要用实干担当继续做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深耕者,为兴安盟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继续贡献智慧和力量。”陈凤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