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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首次购买首套新建 商品住宅可享受全额契税补贴

  本报呼和浩特10月10日讯  (记者  刘洋)记者10月10日从呼和浩特市住建局获悉,根据《呼和浩特市引人留人18条措施》第九条规定,在呼和浩特市首次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可享受全额契税补贴。10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房产交易中心开始受理补贴申请。

  据了解,补贴申请在每季度首月(1月、4月、7月、10月)集中受理,由呼和浩特市房产交易中心对申请人条件进行核验,每季度将核验通过的可享受契税补贴的购房人汇总统计后向呼和浩特市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财政部门每季度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呼和浩特房产交易中心,由该中心发放至购房人。

  申请税契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023年8月24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呼和浩特市四区及旗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备案;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在2030年12月31日前完成分户和契税补贴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契税补贴办理流程为:补贴款项在购房人完成不动产分户登记后,由购房人持以下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契税补贴: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房屋网上签约备案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原件);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全市范围内“首次”“首套”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完税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购房人Ⅰ类银行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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