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和战略资源是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增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保供能力”,为内蒙古进一步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闯出新路指明方向、提供遵循。
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是内蒙古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的“五大任务”的重要体现,也让内蒙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底气更足。全区上下要紧紧围绕《意见》部署,在提升传统能源供给保障能力上下功夫,有序释放煤电油气先进产能,加快推进煤炭储备项目建设;开展煤炭产能储备,建立一定规模的煤炭调峰储备产能;强化煤电兜底保障,加快推进国家规划内煤电建设,储备一批煤电项目;全面推进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持续推动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加大油气勘查区块出让力度,高质量建设鄂尔多斯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和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带动煤基新材料高端化发展。
内蒙古是一座能源“宝库”,既有“羊煤土气”,也有“风光无限”。做大做强国家重要能源基地,必须发挥好能源产业优势,把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做好。要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快建设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支撑性电源及外送通道;坚持规模化与分布式开发相结合,同步配置高效储能调峰装置,积极发展光热发电;建设新型电力系统重大示范工程,开展新能源微电网应用;加强电源电网在规划、核准、建设、运行等环节统筹协调。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下转第6版 ■上接第1版 要加快构建现代能源经济体系,研究设立区域煤炭交易中心,完善适应新能源参与的电力市场规则,开展内蒙古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加快新能源产业关键材料、装备及零部件等全产业链发展,壮大风光氢储产业集群,建设国家级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开展大规模风光制氢、新型储能技术攻关;推进先进绿色高载能产业向内蒙古低碳零碳园区转移布局。
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是内蒙古必须履行好的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增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保供能力,还需加强稀土等战略资源开发利用。要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系统性勘查评价、保护性开发、高质化利用、规范化管理,提升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加快发展高端稀土功能材料,扩大稀土催化材料在钢铁、水泥、玻璃、汽车、火电等行业应用;建设面向全国的稀土产品交易中心,将包头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稀土新材料基地和全球领先的稀土应用基地。
深切关怀凝聚力量,使命担当催人奋进。用好政策、抢抓机遇、发挥优势,紧抓快干推动传统能源“老树发新芽”,快马加鞭推进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我们就能把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得势强劲足,为服务保障好国家发展大局,为牢牢端好端稳能源饭碗体现更大担当、展现更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