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扬民主,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30日起至11月3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3日前向自治区“国家工程师奖”推荐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 话:0471-6936118
0471-6936098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70号
邮政编码:010020
自治区“国家工程师奖”推荐评选
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9日
“国家工程师奖”正式推荐对象公示
个人奖正式推荐对象(2名,含差额)
彭云彪,核工业二〇八大队正高级工程师。
韩佳彤,呼和浩特市现代信息技术学校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