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巡河组顺黄河岸而下,沿河“把脉”,一路上“望闻问切”,实地了解了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等情况,排查河道管理范围内是否存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等问题。在龙口镇小占附近现场开展与山西省跨地域联合巡河,提取黄河水进行PH值、含氧量、氨氮含量检测,了解黄河水质情况。在暖水乡实地查看了鄂尔多斯市河长办移交的河道内非法堆砂整改情况。巡河过程中,准格尔旗水利局、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就如何发挥好河长、检察长各自职能优势,加强职能互补,持续推动治理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据准格尔旗水利局相关人员介绍,自“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推行以来,准格尔旗水利局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扛起河湖治理保护的政治责任,将与检察长、警长联合巡河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有机衔接。今后,准格尔旗水利局将充分运用“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优势,落实相关协作机制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让“河长+检察长+警长”真正成为河湖生态保护的有力推手,以实际行动确保水清河畅,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为了全面加强对境内河流的管理,准格尔旗建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核心的河长制管护体系,全旗纳入河湖名录的162条259个河段设立了旗级河长8人,苏木乡镇街道级河长279人,村级河长251人,1名河湖检察长,11名河湖警长,涵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28个责任部门组成了河湖管护责任体系;建立了“河湖长+检察长+警长+生态环境局长+自然资源局长”会商制度,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实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部门联动的有机衔接,形成“五长”联手共护河湖的铁腕护水新格局;探索“河长+巡河小分队”“三级河长+企业河长+河湖保洁服务队”“民间河长”“政府购买服务”等基层巡查管护队伍建设;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河湖管护治理责任链条和组织体系,组织保障更加坚实有力。(杜国华 任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