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文学创作者,许多年来,我感觉自己一直行走在一本厚重的大地词典里,这本词典就是我栖身的呼伦贝尔。
呼伦贝尔遥远,寒冷,也辽阔而苍郁。这里的一切变迁和进步,乃至一个家庭和一种生活细节都深受大自然的制约和影响。这里的人们深知自己和万物同类,都是北疆大地上的一片叶子或一株草木一种动物。
呼伦贝尔有广袤草原、茂密森林,到处写满了生态的密语。蓑羽鹤在草丛里养育自己的幼儿,如果遇到人类或者其他食肉动物靠近,它们会突然一跃而起,然后翩翩起舞,做出千姿百态的婀娜,引诱着介入者离开,而它们留在巢穴的弱小雏鸟,天生就会把自己黑褐色的身体摊成纸张一样的薄片,紧紧匍匐在地面上,化妆成大地的一部分,从而躲过猛禽和野兽的捕捉;草原大火,黄羊集体逃难,遇到铁丝网,所有的雄性会用身体搭成一座桥梁,让怀孕的雌性和黄羊崽从上面走过逃生,自己甘愿在烈火中牺牲;大雁、天鹅等诸多鸟类都会选择在芦苇丛里筑巢,它们与生俱来就知道,那里可以躲开野兽的偷袭。秋天它们竟然像人类眷恋故土似的,先向北方飞,然后掉头,在家乡的上空盘旋一阵,才向南方飞去;说起马、牛、羊,更是好像事先安排好了似的,马吃草尖,冬天惯于用蹄子破雪,所以走在游牧畜群的最前面,羊的破雪能力不强,便跟在马群后面吃草的中段,牛有高级的消化系统,却没有破雪的能力,自然而然地跟在羊群后面吃更粗糙的草。说起森林里的生态轶事,也是数不胜数。阔叶的白桦树庇护着落叶松,它用自己散发的气味,为针叶树种驱松毛虫,到头来却被落叶松排挤,最多只能活七八十年;而强壮、威武、抗寒又耐旱的樟子松竟然是被众多看似弱于它的树种驱逐到沙地上的;多种野生动物发起或躲避某一次攻击之前,往往会去杜香丛中坐卧打滚儿,用杜香的气味掩饰自身的气味。
在如此神奇又隐秘的地域,人类从森林走出,进入草原,必然地成了自然的忠实门徒,我在这里之所以使用“门徒”,而不使用“学生”,包括了人对自然五体投地的崇拜。是大自然驱动着引领着人类的衣食住行。如今,呼伦贝尔历经劫波的生态有所恢复,以至于有了很多的商品意识和科学意识介入,但古老的理念依然不可磨灭地呈现在现实中,有的时候与现代环保意识相得益彰,有的时候和利益驱动的社会生活发生冲突,变,成为一种最有力量和魅力的生存诗,浸润着现实和未来的人类心灵,更为文学提供了独具光芒的时空。
我在草原迎头看见一个蒙古包门外的风力发电机叶轮上搭建着一个喜鹊窝,后来获知,为了喜鹊一家不会流离失所,牧民一家放弃了用电;鸟在一辆汽车后备箱里筑巢,牧民就三个月不开车,直到小鸟出巢;为了救助一只在自己家蒙古包前分娩的母狼,老额吉竟然学狼叫,呼唤狼群来帮助这只狼,让它们一同叼着小狼崽离开,狼从此不再袭击她们家的羊群;我还看到许多走出家乡的年轻人,返回草原创业致富,在草原被现代经济生活不断冲击的情形中,他们挖掘传统民俗和生活方式,从中找到创业与生态一起振兴的契机,不断地迎接着挑战。
自然文学写作离不开人类的生存境遇,必须写出人类精神的挣扎和进步。同时,作为生态文学的写作者,一定要有相关的科学知识,又不被科学的局限性所捆绑,导致随大流一哄而起,如果说田野调查能给我们一些活生生的大地细节,深入生活能让我们的感情世界更柔软更丰沛,那么科学思维的确立,能让我们更清醒更清楚地认识现实。
事实上我的写作,起初没有明确的生态意识,但是在最靠近自然的精神里获得了一种心灵的震动、净化乃至提升。我写了很多呼伦贝尔人的诗意故事,回过头来想想,自己并未刻意去追寻自然文学的风标,但我笔下的人物身上都有“天”的胎记,他们的人生体现着对大自然的毕恭毕敬,小心翼翼,休戚与共,与众不同的是,他们不仅拥有对大自然的理解,拥有了抚慰自然的温情,回馈自然的智慧。呼伦贝尔的质朴和沧桑以及焕然,无疑体现着典型的人类记忆和未来价值。
我写《驯鹿之语》的出发点,是让年轻人知道和驯鹿是怎样结识和亲近人类的,文中写了驯鹿的种种品性,比如它们没有上牙,吃苔藓用上嘴唇和下牙扣合,掐掉苔藓的嫩尖,从不连根拔,因为苔藓每年长三五毫米,破坏了苔藓就等于毁坏了林地;驯鹿的鼻腔有四道软骨,可以将极低温的空气暖化等等好多在独特生态环境中进化出来的生命特质,但是更重要的是写了一个过程,即是驯鹿从人类的食物变为人类的伙伴,变为人类的谋生的工具,人类发展经济的产业,人类开发旅游的标志物,也自然关注了动物失去森林摇篮之后的窘境,触及了人类在这个过程中的情感危机,生存观变异之后的茫然。所以,我想,生态文学创作,不是一个倡导保护便可以了得的,生态文学写作,向文学提出了高难课题,在这个基础上,生态文学创作的前景和深度,对作家的学者化认知水平和艺术创造力表现力要求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