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自治区党政办公区,一排排光伏发电板整齐地覆盖在车棚顶层,整个光伏发电系统由5972块单晶硅光伏组件组成,总装机容量为1.509兆瓦,年发电量约160万度,在解决办公区部分用电需求的基础上,消纳不了的并入城市电网,可节约电费支出76万元、减少碳排放1500吨。
自治区党政办公区这一既节约开支、又节能减排的做法,引领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新风尚。
窥一斑而知全豹。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求,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动全社会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利用。截至目前,全区共有4510家旗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建成率达73.7%。
国有资产管理提效能
2022年以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在立足发挥公物仓共享共用机制基础上,为呼和浩特市调剂办公用房6700平方米,为部分旗县调剂越野型公务用车15辆,完成了跨层级联动调剂“第一单”,标志着国有资产由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内部“小循环”向全区范围内“大循环”转变。
如何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效益和保障效能,既做到厉行节约又实现保障更好、服务更优?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不断加强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聚焦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控成本、降消耗、提品质,把能省的钱全部省下来,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让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成为一种习惯和常态。”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世军介绍,2022年以来,累计统筹调配办公用房7.25万平方米,压减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更新154台,盘活低效闲置房产11.25万平方米,累计取得拍卖和出租收入5737.7万元、节约资金4116.4万元。
带头过紧日子,精准、高效花钱。我区各级党政机关已经把节约集约理念、效益观念、成本意识贯穿于机关事务工作的各个方面。
制度建设促规范。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在原有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配套制定了5个实施细则,3项自治区级标准及26项工作流程,建设用房用车信息化平台,初步构建起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的制度体系,逐步推进全口径、宽领域、多层次管理,让国有资产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集中统管促集约。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采取调配使用一批、划转注资一批、跨层级调剂一批、等价置换一批、出租拍卖一批、转化利用一批的方式从严控制新增办公用房配置,2022年以来共为35个部门单位统筹调配办公用房7.25万平方米,减少在外租用房产1.05万平方米,年节约租金支出119.72万元。全区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2019年7月,自治区选定呼和浩特、包头、赤峰3市作为盟市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试点地区。4年多来,根据试点地区经验,全部盟市和60%以上的旗县实现集中管车、统一派车、跨部门用车,车辆运行费用平均减少30%—60%。自治区本级两个集中办公区公务用车集中统管后,每年可节约运行费用150万元。
公共机构节能提标准
“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标准有哪些?以市场方式组织实施节能改造项目需要注意哪些细节?”……2023年6月13日,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业务培训班在鄂尔多斯开班,■下转第3版 ■上接第1版 邀请了来自国家发改委节能中心、国管局节能司的有关专家,对全区100多名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辅导。当年的11月30日,全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推进会在赤峰市召开,同时举办“公企”对接活动,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与节能服务企业合作。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多措并举,在全区范围内启动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市场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开辟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新路径。特别是联合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打通了我区公共机构推广运用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市场机制的瓶颈制约。目前全区12个盟市以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实施的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合同金额超7亿元,实现了从“零”到“亿”的跨越。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各地共建成分布式光伏100余兆瓦,实施清洁供暖改造项目130余个,建成充电桩5000多个,仅分布式光伏一项每年可节约用电1.2亿度、减少碳排放近10万吨。
杜绝“白昼灯”等能耗空放现象;严格办公经费预算管理和采购预算申请审批程序,严禁配置豪华办公家具;鼓励双面打印、废纸利用;启用餐厨垃圾处理系统,餐厨垃圾就地转化为绿化肥料;开展光盘行动……厉行节约集约,各级党政机关在细微处下功夫。
“赤峰市党政综合楼以合同能源费用托管的形式进行中央空调机组改建,使用清洁能源供暖、制冷,年节能3653.6吨标煤、减少碳排放7058吨。”尽管从事机关节能管理工作已经4年多,赤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科长张大江还是感叹节约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