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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诚信文化 建设诚信社会

  □高晓焘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范畴,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诚信的重要性作了多次阐述,深刻阐明了诚信在社会生活、经济发展等领域的重大意义和时代价值,为我们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新征程上,我们要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着力将自治区党委提出的诚信建设工程打造成优质工程。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诚信文化。中华民族历来注重道德约束,主张“君子义以为质”,强调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传承着诸如抱柱之信、季路一言、一诺千金等优秀传统文化思想和理念。这些讲诚信、守信用的道德观念、宝贵品质和价值追求,已镌刻在中华儿女的基因和血脉之中,成为各族人民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特色和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内蒙古作为祖国的“北大门”、首都的“护城河”,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各族干部群众传承弘扬了守信践诺的好传统;北疆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百花园中的绚丽一枝,同样蕴涵着诚信文化的丰富内容。自古以来,内蒙古地区人民热情好客、恪守信义的优秀品质广为人知、广受赞誉,草原上至今还流传着“品质性格是忠诚的好、牛马羊群是肥壮的好”“好人不会违背诺言、良马不会改变速度”“谎话不能出口、炒米不能下种”等谚语,充分表明内蒙古各族人民主动把诚信作为普遍追求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作为日常生活中处理人际关系和各类事务的基本准则和基本依据。回顾内蒙古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过的辉煌历程,从大青山游击队、内蒙古骑兵师的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到“三千孤儿入内蒙”时“接一个、活一个、壮一个”的铿锵诺言,从赢得并长期享有“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再到新时代以来,内蒙古2400多万各族干部群众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向着闯新路、进中游的目标扎实迈进,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都充分体现了内蒙古各族人民在维护国家民族大义面前从不退缩,在实际行动中自觉践行对党和国家的忠诚,实现了民族大义和国家大利的统一。

  社会诚信建设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面对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使命任务,面对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的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迫切需要进一步夯实社会诚信基石,推进新时代社会诚信建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研究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中,要求积极发挥社会信用建设在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享共治社会治理制度中的重要作用,并列出了社会诚信建设的11个重点领域。这11个重点领域关乎健全市场经济体制、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的顺利实施,深刻表明社会诚信建设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就内蒙古而言,社会诚信建设事关全力抓好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是完成好五大任务和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的基础性工作。讲诚信、守信用是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生命线。优化营商环境,我们既要加强机构和基础设施等“硬实力”建设,也要持续推进社会诚信的价值观、行为规范、行业准则等“软实力”提升,推动各行各业人员将讲诚信、守信用的理念扎扎实实落实在本职工作上、具体行动中,为营造更优营商环境提供基础性支撑。

  自觉做社会诚信的维护者和建设者。社会诚信不会自发、自然地形成,需要久久为功地培养塑造。树立内蒙古人讲诚信、守信用的正面形象,需要我们每个人的积极参与。一是要加强社会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大历史观和系统思维,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时代背景下,加强新时代社会诚信和诚信文化建设,在守正创新中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新时代需求的社会诚信和诚信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诚信、处处显诚信、事事论诚信的良好氛围;传承好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守信践诺的好传统,把弘扬诚信文化作为打造北疆文化品牌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诚信形象创建活动,使知信、重信、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二是以制度的力量培育社会诚信。诚信需要德治教化,也需要法治保障。在构建社会诚信的过程中,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的笼子,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行为准则和法律规范,对失信行为进行必要的强制性矫正,为建成诚信社会提供刚性制度保障,才能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诚信社会环境。

  社会诚信建设需要每个人在社会交往实践中养成自我克制、自我约束的良好品德。讲诚信,对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要时刻保持对党和国家的忠诚,始终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仰,坚决兑现对人民群众的各项承诺;对全区各族群众来说,讲诚信就要做到真诚待人、信守承诺,把诚信作为立身处世、干事创业最基本的原则。

  “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 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市场交往秩序和规范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好地构建诚信社会、共建诚信中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凝聚奋进力量。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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