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在中华文化的历史长河中,“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言必信,行必果”等与诚信息息相关的思想和理念占据重要地位,体现了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深邃的时代价值。其中,社会诚信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概念,旨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其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是人类普遍认可和共同追求的价值观。
诚信文化的起源与传承。“诚”字首见于《尚书》,作为实词最早见于《左传》,即“明允笃诚”。“诚”按照字面理解,就是从事物的本源出发去认识事物,依据事情本真与人交涉,是一种真实、不虚假的优良品格。《孟子》对“诚”的诠释为,“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可见“诚”强调个体人格的内在朴实、内心的本真以及这种本真的外化。
“信”字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甲骨文时期,最早的甲骨文字形为“人言为信”。后出现在青铜器上的金文中,如中山王鼎上浇铸有“余知其忠信也”的文字。“信”即“人言”,即人们所说的语言真心诚意。随着时代的发展,“信”的含义不断扩充,又增加了在语言真实基础上确立的说话算话、信守承诺的行为方式。
在古汉语中,“诚”与“信”二字可相互解释,意义相通。《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诚,信也;信,诚也”。春秋时期齐国著名的政治家、经济学家管仲提出,“先王贵诚信。诚信者,天下之结也”,并认为诚信是凝聚人心、使天下人团结一致的精神基础。作为立人之本、齐家之道、交友之基、为政之法、经商之魂,诚信文化成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延续至今,并随着时代发展不断演进。从表面上看,诚信是品性诚实和言行守信的统一,实则涵盖了丰富的道德范畴,其中包含“诚”“实”“信”“义”等多重含义,有机结合于特定的社会运行结构,发挥着维持文化秩序和政治秩序的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将诚信作为个人行为层面的价值观,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可见其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重大。
科学把握社会诚信的内涵。社会诚信是社会各行业、各单位和广大公民对诚实守信道德规范高度认同、并在社会实践中自觉遵循和弘扬而逐渐形成的一种社会风尚。其建立在法理和伦理基础上,是社会诚信制度和诚信文化规范的产物。社会诚信不仅包括个人的诚信行为,还涵盖了社会生活中被广泛认可的道德和规则。在健康的社会体系中,诚信是构建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之间稳定的社会关系的基石,它需要政府、企业、组织等群体以及每个社会个体之间共同遵守、广泛认同、相互信任,才能得以构建。对内蒙古而言,社会诚信建设与打造北疆文化品牌、弘扬蒙古马精神息息相关。
深刻理解社会诚信建设的意义。其一,社会诚信助推公民道德建设。诚信作为五常之本、百行之源,被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其重要性毋庸置疑。社会诚信既是个体美德的表现,又是规范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之间关系的伦理准绳。倡导和培育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党解决社会转型引发的诚信缺失问题采取的重要举措,又是党对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这些重大问题的明确回答。
其二,社会诚信助力市场经济发展。人无信不立,市无信则乱。社会诚信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也是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更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快速扩张,新兴技术不断涌现,为解决现实购买力疲软与消费需求扩大之间的矛盾,市场采取商品赊销、分期付款、消费贷款等方式,推动消费升级。此时,买卖双方的诚信问题便受到整个社会的广泛关注,社会诚信成为信息化时代的灵魂。
其三,社会诚信筑牢民主政治之基。社会诚信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支撑,其不仅提升了公民政治参与度和责任感,增强了政府公信力和合法性,还推动了政治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因此,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个诚信度高的社会体系更容易形成公民的共识和凝聚力,从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全面发展。
其四,社会诚信助推依法治国实践。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的核心目标是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社会诚信建设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通过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减少违法行为、增强法治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促进全民参与等方式,为依法治国的深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因此,加强社会诚信建设,让“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通过法律手段得以实践,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系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副教授、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