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在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实现现代化的伟大征程中,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和谐共生的方式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着眼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逐步将保护环境确立为基本国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各族人民共同面对污染与治理的问题,共同探索发展与保护的路径,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中华民族共同体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基础不断夯实。
民族地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最前线,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责任重大。党中央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支持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地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制定出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谱写了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为美丽中国建设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经过各族人民共同努力,我们的祖国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万里河山更加多姿多彩。中华民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充分说明生态文明是各族人民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没有哪个人是旁观者、局外人、批评家,谁也不能只说不做、置身事外,只有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才能不断绘就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中国新画卷。
内蒙古地处祖国北部边疆,横跨“三北”,内连八省区、外接俄蒙,森林草原面积均居全国首位,水面、湿地面积位居全国前列,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同时也是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集中、危害严重的省区之一。内蒙古的生态状况如何,不仅关系到内蒙古各族群众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到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3次亲临内蒙古考察、连续5年参加全国人大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其中关注最多、论述最多、部署最多的就是生态文明建设,强调“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立足全国发展大局确立的战略定位,也是内蒙古必须自觉担负起的重大责任”,强调“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内蒙古必须牢记的‘国之大者’”。从“建成屏障”到“筑牢屏障”,从“重大责任”到“国之大者”,我们深切感受到内蒙古生态安全屏障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空间和全局要素保障中的重要地位愈加凸显。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把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为“五大任务”之首,制定出台《关于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实施方案》,推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等一揽子法规和政策文件,带领全区各族群众守望相助、感恩奋进,坚持不懈保生态、治污染、促转型,草原植被盖度和森林覆盖率实现“双提高”,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实现“双减少”,生态惠民和绿色富民取得“双成效”,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日益牢固。但也要看到,内蒙古国家重点生态功能旗县(市、区)占全区总面积的76%,数量占全国的5.3%;生态保护红线占全区总面积的50.46%,为全国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第二大省份。同时,内蒙古山水林田湖草沙冰雪自然要素齐全、风光煤电油气等自然资源富集,是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在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重大关系中,因素多、难度高、挑战大,绝不是一个地区就能完成的事,必须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新征程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
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立足全国发展大局、结合民族地区实际,首次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这一重大论断,为我们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赋予了使命任务、提供了路径方法、指明了前进方向。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把这条主线有形有感有效贯彻到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建设美丽中国、共同创造美好生活,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共筑自然生态屏障
在国家建设黄河重点生态区、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等重大工程中,内蒙古都承担着重要任务,我们必须站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高度,抓住重点、攻坚难点,全力办好党中央关心、事关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全局的大事要事,不断厚植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绿色根基。
守护好大草原大森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我们要继续坚持让广袤草原“带薪休假”、在兴安林海“挂斧停锯”,全面落实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禁牧休牧、天然林保护与修复等制度,有效解决超载过牧问题,促进草原休养生息,加快退化草原森林治理,强化大兴安岭、阴山山脉、贺兰山山脉等山区天然林保护,提高黄河、嫩江、西辽河等流域天然林植被覆盖度,持续发挥好草原和森林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为全国人民打造超级“碳库”和纯净“氧吧”,让美丽大草原、北方大森林成为祖国北疆最亮眼的绿色。
打好三大标志性战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入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事关我国生态安全、事关强国建设、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崇高事业。内蒙古是我国治理荒漠化的主战场、防御沙尘暴的主防线,“三北”工程攻坚战三大标志性战役的主战场有“两个半”在内蒙古。我们必须胸怀“国之大者”,带领各族群众拿出“大会战”的气魄,聚合各方力量共同奏响“大合唱”,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实施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集中力量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科尔沁和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确保如期完成“三北”工程攻坚战各项任务,把北疆绿色长城构筑得更加功能完备、牢不可破。
保护好中华民族母亲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黄河流经内蒙古843公里、占黄河全长近六分之一,流域面积占黄河流域总面积近五分之一。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同饮一江水,民族一家亲”理念,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统一起来,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谋划,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加快推进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十大孔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全力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让黄河成为造福各族人民的幸福河。
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关系,努力探索出一条符合战略定位、体现内蒙古特色,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内蒙古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内蒙古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对于民族地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借鉴意义。要在目前13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0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基础上,继续发挥地方首创精神、开展先行先试,加快构建集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沙漠、沙地于一体的全域生态安全格局,率先探索资源型地区绿色发展高地,大力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发展保护新路径,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和示范样板,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更多内蒙古智慧和经验。
共建生态文明制度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我区考察时深刻指出,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的出路主要有两条,一条是继续组织实施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一条是积极探索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期望嘱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深入推进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快建立健全更加系统完备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完善制度体系。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构建多维度立体化执法监管体系,守护好中华民族生态建设的“生命线”和增进各族群众绿色生态福祉的“幸福线”。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加快跨区域、跨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探索与研究,推动国家森林资源价值核算、草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试算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让保护者、贡献者得到实惠,激发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在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法规规章和重大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时,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前置审核条件,各级发展规划、城市规划部门要强化对生态环保领域各类规划和重大工程项目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审核把关。
强化责任监管。编制完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问责、终身追责,建立健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的生态文明建设科学评价体系,推动领导干部积极主动地谋求增加生态资产、减少环境负债。深入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加快完善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的目标责任体系。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和方法,将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纳入生态环保督察工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代价。用好用足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强化生态环境领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监督,形成多部门共同监督合力,维护好各族群众的生态权益。
鼓励多元参与。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大力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决策咨询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引导各族群众从“要我参与”向“我要参与”转变,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群团组织在生态文明建设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作用,及时反映、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在制定生态环保政策时充分保障群众权益、在落实政策时解决好群众问题。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公众等各类主体作用,一体推进制度集成、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规政策体系,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激发全社会共建共治的积极性主动性。
共创绿色低碳生活
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我们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内蒙古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推进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环境、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让各族群众享受绿色低碳的美好生活。
大力推进产业生态化。全面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实施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管,坚决遏制高污染项目盲目上马,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短视做法,坚决不干为了“仨瓜俩枣”损害长远利益、吃祖宗饭砸子孙碗的事情,让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全力发展以绿色低碳为鲜明特征的新质生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深度融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绿色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推进传统产业工艺、技术、装备升级,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先试,坚持先立后破,以更大力度发展新能源,全力打造国家新能源与先进高载能产业融合发展集聚区,重点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积极探索林草湿碳汇价值实现路径和“碳普惠”等公众参与机制,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大力推进生态产业化。全力打通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通道,科学发展草产业、林下经济、特色种养殖等生态农牧业,加快培育森林康养、冰雪旅游、大漠观光等生态文化旅游业,全力推动光伏治沙和“板下”经济融合发展等沙产业,持续推进“生态内蒙古、绿色好味道”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培育大量生态产品走向市场,让生态优势源源不断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各族群众致富优势。大力推行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做法,建立完善“党支部+企业+合作社+基地+农牧户”利益联结机制,把各族群众有效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在共建生态产业中共享生态红利。
大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引导各族群众树立“节约就是增长、就是发展”的观念,持续推进“五个大起底”专项行动,全面盘活各种闲置浪费、低质低效的资源要素,推进全民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粮,培育壮大固废循环利用产业,加快构建粉煤灰、煤矸石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努力实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发展绿色旅游、鼓励绿色出行,推进“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提升垃圾分类管理水平,实现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深化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示范创建,让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成风化俗。
共享生态民生福祉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当前,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已经成为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方面,各族群众热切期盼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这就要求我们把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作为民生优先领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势头保持好发展好。强化大气污染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的协同,大力推进呼包鄂、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扎实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守护好美丽蓝天。坚持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共治共管,高质量推进“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等重点湖泊治理,守护好乌梁素海这颗“塞外明珠”,努力促进“人水和谐”。扎实推进全域土壤生态环境风险防控,针对不同污染源分类施策,有力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从源头上保障土壤安全,让各族群众共享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全力解决群众身边问题。聚焦生态环境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集中力量补齐生态环境领域基础设施短板。实施环境污染专项治理行动,集中整治城市居民餐饮油烟、恶臭、黑臭水体、噪声污染等“家门口”的问题。实施城镇供热温暖工程,加大老旧小区供暖管网等改造升级,集中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供暖问题,让温暖工程真正温暖人心。全力推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农村牧区厕所革命,持续完善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粪污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处理体系,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力建设美丽城乡家园。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加快绿色建筑、绿色交通、无废城市建设,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创建更加完善的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互嵌式发展示范社区,在新时代美丽城市建设中更好促进各族群众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坚持以农牧民为主体,让农牧民广泛参与到美丽乡村规划、决策、建设、监督等各环节全过程,一村一策、因地制宜探索乡村发展新路径,注重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乡村风貌引导,让各族群众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在美丽家园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
共育生态文化体系
生态文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有生力量,抓生态文明建设,既要靠物质、也要靠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要加快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我们要把生态文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支撑,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坚实的精神和文化基础。
以生态文化培育文明理念。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蒙古论坛,让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各族群众中入脑入心入行。大力培育弘扬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和资源,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快形成全民生态自觉。在毛乌素、库布其、科尔沁、浑善达克等防沙治沙主战场、生态治理主战区命名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通过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教学,让“三个离不开”、“四个共同”、“四个与共”、“五个认同”、“五观”和“七个作模范”等理念深入人心。结合常态化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把国家对我区草原、森林实施补奖政策等惠民账讲清楚,促进各族群众人心归聚、精神相依。
以生态文化凝聚精神力量。积极培育弘扬生态文化,加强“大地文心·内蒙古生态文学创作基地”建设,推出一批生态文学、生态影视精品力作,讲好内蒙古生态文明故事,形成各民族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持续推动红色文化和草原文化、农耕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融合发展,打造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守望相助、共同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基本内容的北疆文化品牌,办好“文润北疆”内蒙古生态文学周、“文字中的亮丽北疆”内蒙古生态文学作品展等活动,促进生态文化繁荣发展,为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注入强大精神力量。
以生态文化营造良好氛围。要丰富传播内容、拓展传播渠道,面向各族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持续开展全国生态日、六五环境日等主题宣传和生态文明教育“六进”等活动,充分利用博物馆、展览馆、科教馆等,大力宣传美丽中国建设生动实践。要集中宣传美丽内蒙古建设的经验做法、突出成效、先进典型,大力宣介“磴口模式”“库布其模式”等享誉世界的治沙经验,大力宣传“时代楷模”苏和、“最美自然守护者”董鸿儒、“中华环境奖”获得者殷玉珍、“七一勋章”获得者廷·巴特尔等英雄模范事迹,大力弘扬一代又一代治沙人艰苦奋斗、无私奉献、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的“三北精神”,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生态文明建设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在全社会营造共建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共谋生态合作道路
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人类未来,建设绿色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跟时代、放眼世界,承担大国责任、展现大国担当,为推动共建全球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清洁美丽世界作出了中国贡献。从内蒙古来讲,我们也要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深化区域合作、拓展国际合作,同舟共济、共同努力,在生态文明建设开放合作中作出内蒙古贡献。
全面深化区域协作。内蒙古生态功能辐射全国众多省份,要主动强化与兄弟省区市的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亲如一家。要聚焦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在实施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全面加强与毗邻区域和沿黄省区在新能源产业、清洁走廊通道、天然气管道、水权交易等方面的合作建设。要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化拓展京蒙协作,在绿色低碳产业、绿色农畜产品交易、绿电保供等方面创新合作模式。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水污染治理、防沙治沙等领域协作,强化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与吉林省、黑龙江省嫩江流域保护协作,加大毛乌素沙地、腾格里沙漠、浑善达克—科尔沁沙地南缘等区域联防联治。要探索拓展碳汇交易,加强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东北三省等区域互惠合作。要积极推动各级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公益组织、企业个人等跨区域广泛开展生态领域交流互动,在共同参与、共同保护、共同修复中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大力拓展国际合作。内蒙古是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跨境生态环境保护及荒漠化防治合作,加强同蒙古国、日本、韩国等在沙尘暴防治领域的合作,支持蒙古国实施“种植十亿棵树”计划,共同应对沙尘灾害天气。积极参与共建绿色丝绸之路,深化与俄蒙等国绿色低碳务实合作,支持二连浩特等地与蒙古国毗邻地区试点开展风光项目等合作。鼓励内蒙古优势企业走出去,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生态绿色低碳领域国际合作。探索通过外事渠道开展生态领域合作对话和信息共享,大力宣传中华民族同世界各国人民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美好愿景。全力办好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积极对外宣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讲好中国生态文明故事,助力生态文明中国理念、中国方案、中国行动走向世界。
共守生态安全防线
生态环境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保障我们赖以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和条件不受威胁和破坏。内蒙古作为生态安全和安全稳定的“双屏障”,更要把生态环境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切实防范化解可能由生态领域扩散蔓延的各类风险隐患,坚决守好守牢祖国“北大门”、首都“护城河”。
守牢生态领域底线。坚持预防为主,提升生态安全监测预警、应急应对和处置能力,形成全域联动、立体高效的生态安全防护体系。强化危险废物、尾矿库、化学品、持久性污染物等环境隐患排查,着力防范化解重特大生态安全风险。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大生物安全管理力度,强化入境动植物检验检疫,防止外来物种侵害。全力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加强气候风险管理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水资源、陆地生态系统、农牧业、城市与人居环境等重点领域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的能力,保障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守牢政治领域底线。坚持把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增强守土有责的政治意识和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强化日常监管和源头治理,依法妥善处置生态环境领域案事件,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置,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借生态环保问题搞渗透破坏活动,坚决防止生态问题向民族领域、向政治领域传导转化。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舆论工作,积极回应和解决各族群众反映集中的生态环境问题,依法加强对互联网涉生态环境领域类问题的管理,坚决抵制敌对势力的恶意攻击抹黑,在网络空间形成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正能量、好声音。
守牢社会领域底线。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重要考量,有效控制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充分发挥信访代办制和信访代办员解决环境领域信访问题作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作为重要职责,全力打通服务各族群众的“最后一米”,不断夯实和谐稳定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