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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高温下劳动者安全健康

自治区总工会发出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本报7月3日讯  (记者  马芳)时值盛夏,外卖员、快递员、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时常顶着烈日高温作业。7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发出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各平台企业和有关用人单位,切实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更好地保障户外劳动者在高温天气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身心健康。

  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要求,各用人单位根据户外劳动的特点,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按照我区关于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要求,执行高温天气户外露天作业相关规定,加强户外劳动者的权益保护,避免在高温时段长时间户外作业,让户外劳动者有足够的休息和恢复时间;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户外劳动者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基础防护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对外卖员、快递员、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开展高温慰问活动,切实做好高温天气期间健康防护和服务保障工作,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药品,加强户外劳动者健康检测和应急处置。

  同时,自治区总工会通过“北疆工惠”APP向实名认证的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等户外工作者发放“清凉券”;全区“工会驿站”“司机之家”为包括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环卫工人等在内的广大户外劳动者提供如厕、免费饮水、消暑纳凉、手机充电、图书阅读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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