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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拟对以下资产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拍卖等,具体情况如下:

  1.乌审旗阿提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两户债权资产包,截至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该债权资产包总额为12,414.45万元(最终债权转让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该资产包中的债务人主要分布在鄂尔多斯市等地区。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20个工作日。

  2.乌兰察布市众联钢结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截至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债权总额合计2,042.23万元(最终债权转让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债务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该债权由郝志强、李培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以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园区众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察哈尔工业园区旧208国道西面积为40,027.90平方米工业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及位于平地泉镇旧208国道西面积为4,236.82平方米展厅用途的房产所有权、面积为3,518.29平方米展厅、修理部用途的房产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乔先生 肖先生

  电话:0471-5618240 0471-5618242

  电子邮件:qiaotianqin@cinda.com.cn

  xiaoyao@cinda.com.cn

  上述资产的交易对象为具有良好信誉和一定资金实力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具备相应条件,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

  资产有关详细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均与项目公告有效期相同,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联系。

  分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商业9号楼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71-5618229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

  baojianmei@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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