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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拟对以下资产进行处置,实物资产可单套或者打包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拍卖、实物资产租赁(序号4项目)等,具体情况如下:

  1.内蒙古天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包,截至基准日2024年5月31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332,754.38万元(最终债权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该资产包中的债务人分布在呼和浩特地区。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20个工作日。

  序号1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楠先生

  联系电话:0471-5618251 0471-5618246

  电子邮件:zhangzhihong_01@cinda.com.cn

  nanding@cinda.com.cn

  2.五原县瑞京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包,截至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该债权资产包总额为6,831.55万元(最终债权转让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该资产包中的债务人主要分布在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等地区。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

  序号2项目联系人:乔先生 肖先生

  联系电话:0471-5618240 0471-5618242

  电子邮件:qiaotianqin@cinda.com.cn

  xiaoyao@cinda.com.cn

  3.达拉特旗昊威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截至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该债权总额为1,808.85万元(最终债权转让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债务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绕城公路北、210国道东、白柜村。该债权由鲁小梅、池建兵、鄂尔多斯市海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拉特旗海业经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鄂尔多斯市海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拥有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海业欣园小区内地下停车场-7-101提供抵押担保,建筑面积为7172.0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其他。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序号3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陆先生

  联系电话:0471-5618248 0471-5618238

  电子邮件:zhangjiaqi@cinda.com.cn

  luchun@cinda.com.cn

  4.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东大街12号佳美建材家居生活广场101号一楼南区9437.698平方米商业房产实物资产,该资产经法院出具以物抵债裁定后,尚未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

  5.内蒙古萌业粮油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债权及持有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实物资产包,截至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债权金额合计7,638.09万元。债务人位于乌拉特前旗,由乔志彬、王红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实物资产为位于乌拉特前旗西山咀镇(乌拉山镇)一居区萌业厂区9070.64平方米工业用房以及对应面积为38805.50平方米的两宗土地(其中面积为20,136平方米的综合用地使用年限从2005年7月26日至2055年4月20日、18669.50平方米的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从2010年8月2日至2048年9月2日);乌拉特前旗西山咀农场五分场萌业物流园区总面积为5,674.28平方米的27套商业房产。上述实物资产尚未办理过户手续。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20个工作日。

  6.实物资产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四纬路东方维也纳东润豪景二期T楼二层、三层,共包含4套房产,房屋用途为商业。二层201面积为2001.49平方米、三层304面积为2104.73平方米、三层306面积为191.18平方米、三层308面积为2035.10平方米,均处于闲置状态。房产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

  序号4-6项目联系人:赛先生 陆先生 

  联系电话:0471-5618245 0471-5618238

  电子邮件:saifu@cinda.com.cn

  luchun@cinda.com.cn

  上述资产的交易对象为具有良好信誉和一定资金实力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具备相应条件,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原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

  上述实物资产的承租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且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证照,从事合法合规经营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参与实物资产处置的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及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资产的详细情况请具体参见我公司对外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均与项目公告有效期相同,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联系。

  分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商业9号楼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71-5618229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

  baojianmei@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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