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目标,内蒙古健全完善农业节水四项机制,走好农业深度节水控水路。
——不断强化农业用水管理机制。突出“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将农业用水总量逐级分解到村、灌区斗口等合理管控单元,严格控制超分水指标取水和无序扩充灌溉面积,落实“以水定地”。制定分区灌溉用水定额,对超定额用水进行加价收费,并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实现在定额内用水。
——进一步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突出“全面定价、累进加价”,对灌区农业用水进行定价并按量收费,以水价达到运维成本为基本要求,采取政府定价或协商定价的方式开展定调价工作。全面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利用加价格杠杆倒逼用水主体节约用水。在农业水价价格制定和调整上,突出小步快走、稳步推进,使农业供水价格尽快达到成本水平。
——持续优化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突出“一体节水、建管并重”,协调推进灌区骨干与田间节水工程建设,统筹农艺与农技节水措施,建立从水源到田间作物的全链条各环节综合节水体系,形成节水合力。落实工程管护责任和维养资金,做好工程管理,保障工程良性运行。
——建立健全农业节水奖励机制。突出“精准补贴、节水奖励”,统筹财政等各类资金,对未达到成本水价的灌区实行运维成本补贴,对定额内节约用水的用户进行奖励,以奖补的方式调动各类管、用水主体节水积极性。
此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转变农民用水观念上发力,广泛宣传农业节水的好经验好做法,解读节水政策,引导群众树立“人民用水人民节、节约用水为人民”的理念,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上下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