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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执法 罚亦有道

  ◎霍晓庆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滥伐林木典型案例。在办理案件中,人民法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综合考虑行为人认罪认罚,积极通过原地补植、异地修复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的实际情况,依法妥当处理相关案件,引发网友热议。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表明了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零容忍的立场,再一次勒紧生态执法的“紧箍咒”。依法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能手软,而如何罚,大有文章可做。

  生态执法,罚亦有道。罚款、刑事或行政处罚固然能使受罚人意识到破坏生态环境的错误,起到“禁”的作用。而责令恢复生态,通过异地修复、补植复绿、种植和认购碳汇林等处罚方式,让生态破坏者变为生态修复者和生态保护践行者,不仅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也能很好地恢复生态。这种可持续的处罚方式,具有推广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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