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代表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推动新时代代表工作迈出了坚实步伐。
强化政治引领 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讲政治作为代表工作第一位要求,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意识,不断完善代表履职制度机制,改进服务保障工作,更好支持代表依法履职。
加强代表思想政治能力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引领寓于代表履职能力建设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代表培训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培训第一议题,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培训必修课,根据代表履职需要有针对性、多样化设置培训课程。在列席代表座谈会上,常委会领导与代表面对面交流,了解掌握代表履职情况与思想动态,引领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在带头拥护党的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两件大事、做群众思想工作上作表率。
不断完善代表工作制度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区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从十六个方面就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提出要求,将提升代表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加强常委会对代表工作的领导等以制度方式固定下来,为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在全区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重点处理建议工作意见》《关于继续做好自治区新一届人大代表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工作的通知》等多个制度文件,通过建章立制推动各项工作规范高效开展。2023年,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新时代人大代表作用的意见》,对做好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提升代表履职信息化水平。积极适应代表履职需要,2016年建成自治区人大代表网上履职平台,实现代表建议办理网络化。2023年,常委会紧紧围绕代表履职需要,遵循方便实用、集成整合和适度超前、逐步完善的原则,对代表履职平台进行优化升级,建成了集代表信息管理、建议议案处理、履职管理、知情知政、学习培训、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意见征集等诸多功能于一体的线上平台,并实现本级人大代表履职移动终端全覆盖,线上履职打破地点限制,便捷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聚焦中心大局 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
人大工作,基础在代表,活力看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作用的部署要求,多措并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引导代表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得到各方面充分肯定。
紧紧围绕全区大局支持代表创新履职。在脱贫攻坚首战之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了“万名人大代表助力精准扶贫”活动,支持、号召代表通过依法履职带动和帮助当地群众精准脱贫,全区3500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对扶贫资金和项目进行了监督,结对帮扶贫困对象52000余人。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组织我区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会前集中学习,研读讨论法律(草案),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活动,与盟市共同组织开展自治区人大代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活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还多次围绕全区重点工作组织代表开展视察,特别是2024年,由省级领导带队分别围绕“六个工程”进行集体视察,为实施好“六个工程”贡献力量。自治区党委成立代表委员工作处后,常委会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向党委报送代表工作信息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关情况得到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批示。自治区党委在全国率先建立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后,人大常委会及时出台实施办法,明确人大代表在履职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经研判后可以提交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并由相关部门推动落实。
充分发挥代表在基层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自治区党委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新时代人大代表作用的意见》明确,要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优势,将这一优势转化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际效能,重点要探索建立四项新机制,即代表到所居住社区报到制度、代表参与诉前调解工作、代表反映监督事项、代表参与信访代办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及时制定方案、发出通知、开展试点,目前代表到所居住社区报到工作已全面开展,自治区本级确定88名人大代表为本地区信访代办员,6个试点旗县(市、区)建立人大代表调解室28个,各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人大代表助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深入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2018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方案,当年即召开试点工作部署会,明确从2019年开始在我区部分县乡级人大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2021年5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县乡两级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几年来,代表们在一张张选票中融入一份份厚重履职情怀,全区累计票决民生实事项目11940件,群众的一桩桩民意心声,逐渐变成了一件件惠及民生的好事实事。
深化“两个联系” 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质效
密切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责,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在联系人大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推动代表工作卓有成效展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代表职业特长,根据代表意愿邀请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及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各项工作。围绕呼包鄂协同发展、耕地保护、边疆地区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等全区重点工作,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在调研中发现问题、促进沟通,并及时引导和鼓励代表将调研成果转化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贡献智慧。
常委会还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基层人大代表制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起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交流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近年来,常委会也在加强代表与群众联系方面积极探索,制定《关于加强自治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若干意见》,印发《关于开展自治区人大代表回选举单位述职的通知》,并创新代表活动新模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推广总结“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经验,实现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截至2024年8月,全区已在旗县(市、区)和苏木乡镇(街道)建设“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3800多个,常态化、有活力的家站成为代表和群众之间的“连心桥”,打通了密切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紧扣“两个高质量” 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提出工作,按照议案建议“两个高质量”要求,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调研活动,多渠道、多途径为代表提出建议注入“源头活水”。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130余件、建议6700余件。在每一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更加重视加强与我区全国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和议案建议审核,服务指导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加快内蒙古电力外送通道建设”等多个建议被全国人大纳入年度重点督办建议予以推动。 为高质量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常委会连续两年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推进年”活动,建立起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和政府负责人批办重点建议制度,每年选择若干建议作为重点处理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近年来,这项机制得到不断深化并常态化开展。2016年,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了承办单位建议办理情况报告,首次对这项工作进行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2017年首次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对部分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有效推动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
多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还通过加强与代表和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召开重点建议督办工作座谈会、督促承办单位制定办理工作方案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建议督办力度,推动蒙医中医门诊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草原生态保护、岱海生态补水工程、边境地区通讯设施建设等一大批建议得到有效落实,成为常委会推动增进民生福祉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使“民生之盼”真正成为“群众之赞”。
坚持依法依规 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换届选举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在换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加强统筹指导,依法作出关于换届选举时间、代表名额、组成人员名额决定,并就严格执行换届纪律提出明确要求。认真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的推荐、审查工作,严把代表政治关、结构关、素质关,为换届选举提供有力保障。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证了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
同时,常委会把加强县乡人大工作作为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重要内容,安排3个盟人大工委在常委会会议上述职,举办苏木乡镇人大主席履职能力培训示范班,评选优秀人大代表之家、优秀苏木乡镇人大主席,推动旗县市区人大建成门户网站、电子表决系统、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并实现自治区、盟市和旗县(市、区)三级人大网站联网。坚持从制度方面规范县乡人大工作,制定《关于提高旗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质量的指导意见》,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特别是在每次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常委会及时出台指导性文件,开展换届选举培训,发放换届选举工作手册,帮助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地方各级人大换届选举顺利完成。
新的征程,新的出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代表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以高质量代表工作书写新时代为民履职精彩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