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发展 推动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1月至8月,全区社会融资规模增量2638.3亿元,同比增长9.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保险机构累计赔付支出228.49亿元,同比增长21.74%。截至9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32147.7亿元,同比增长8.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全区实现直接融资累计1124.58亿元,证券市场热度回升,开设证券账户319.87万户、新增证券交易额1795.36亿元,同比增长7.38%、31.31%。
来自自治区党委金融办的多个数据表明,2024年以来,全区金融业以党建为引领,多措并举,不断提质增效,实现金融供给保持总体稳定、保险兜底保障有力、资本市场发展稳中有进的良好局面,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为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聚焦两件大事,全面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
完善多个金融支持措施。围绕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印发《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开展质量融资增信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助力优质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围绕支持奶业企业纾困,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奶业养殖场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提出了缓解还贷续贷难题、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建立纾困名单机制、扩大抵质押品范围等8项具体措施。围绕支持农牧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领域高质量发展“金融突围”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任务分工方案》,开展金融保障粮食安全、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效、金融服务乡村产业发展、金融支持乡村建设、金融赋能乡村治理五大专项行动,推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围绕优化支付服务,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便利性的工作方案》,着力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支付服务体系。
积极开展政金企对接。2024年以来,先后举办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汇聚金融力量 办好两件大事”政金企对接会、“汇聚金融力量·助推乌兰察布铁合金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活动、“汇聚金融力量·助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暨资本市场综合服务月深交所走进呼伦贝尔”专题活动、金融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暨政协提案办理座谈会,邀请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基金、担保等金融机构和重点企业代表参加,深化政金企对接,畅通融资渠道,加大对自治区“五大任务”“六个工程”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企业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获得感。
优化金融服务模式。树立“管行业管融资”理念,建立健全“金融副村长”服务模式、金融顾问制度、“保险+银行+担保+监管”全区协同推进牲畜活体贷款工作机制,确定主办行及辅办行,全力推进金融供需联动发力,为小微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多元化金融支持举措。会同自治区农牧厅印发《关于尽快落实“金融副村长”服务模式全覆盖的通知》,先后在山东省寿光市以及我区的巴彦淖尔市、通辽市举办三期“金智惠民·星火计划”金融副村长培训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各地举办多场形式多样的赋能培训,累计覆盖4000余人次。目前,“金融副村长”模式已在全区12个盟市推开,全区11885个行政村共聘任了8222名“金融副村长”,覆盖率69.18%,逐步构建起覆盖全区的农村金融顾问体系。
深化全方位金融合作交流。进一步建立自治区与金融机构多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的战略合作关系,引导驻区金融机构争取总行支持政策,形成比学赶超氛围。2022年以来,先后协调农业银行、浙商银行、人保集团、交通银行、中国再保险集团、浦发银行、建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银行9家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总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帮助做好科技、绿色、普惠、养老、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努力为自治区完成好“五大任务”作出更大贡献。签约金融机构协议期内将为自治区合计提供22800亿元融资支持。
实打实干 促进金融资源集聚
2024年自治区党委金融工作会议、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集中力量打造呼和浩特区域性金融中心”,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着眼内蒙古长远发展的前瞻决策,是自治区推进金融资源集聚的一次典型实践。
10月10日,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暨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支持呼和浩特市加快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意见,强调要落实自治区党委金融工作会议部署,拿出创新性、突破性举措,加快打造呼和浩特高水平金融集聚区,引领全区打好金融“翻身仗”。无疑,这一意见的通过将有力推进呼和浩特市加快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
10月24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呼和浩特市加快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推进建设高水平金融集聚区、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大力发展融资担保体系、高标准建设数据金融中心、大力引育金融人才等16条具体措施,加快建设“立足首府、带动全区、辐射俄蒙”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带动全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出台,将引领呼和浩特高水平金融集聚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金融集聚是一个多层次概念,自治区推动金融资源集聚也是多方面的。
打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翻身仗”。4月,自治区党委金融委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打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翻身仗”行动方案(2024-2026)》,34家金融机构出台配套方案,开展以学促行、金融资源集聚培育、金融服务扩量提质、资本市场补短调优、法人银行攻坚摘帽、金融监管协同提效六大专项行动,全力支持自治区打好金融高质量发展“翻身仗”。多措并举,成效初现,前三季度,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较2023年末提升0.51个百分点,初步实现了年初目标。
持续推进贷款、结算、法人“三落地”。贷款落地方面,推动国有大行实现能源行业贷款落地584.64亿元,其中,工商银行支持华能、国电投、国电、京能等大型国企,为清洁能源发电行业投放109亿元;农业银行积极拓展风电光伏新能源项目,投放97.82亿元;中国银行为圣牧高科、优然牧业、现代牧业等奶业重点企业提供信贷资金,投放114亿元;建设银行全力拓展能源保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投放79.92亿元。结算落地方面,协助优化大型集团公司融资结算,提升融资效率,工商银行支持伊利集团流动资金需求,运用项目e链数字化融资模式,畅通企业融资渠道,高效支持伊利集团上下游企业。法人落地方面,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呼和浩特市积极推进建设高水平金融集聚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实施《关于加快现代金融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鼓励金融机构集聚、支持金融机构壮大,向9家机构兑现奖补资金121.28万元。
大力推动科技赋能金融发展。一是支持和林格尔金融数据产业园建设。争取更多金融机构将数据中心设在和林格尔金融数据产业园,打造中国“金融云谷”。目前,和林格尔新区已落地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8家金融机构数据中心,具备设立国家金融数据产业园的良好基础和条件。二是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7月26日,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联合发改委、工信厅、市场监管局、政数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融资便利水平工作方案》,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融资服务体系,优化信用信息共享成效,深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三是推广土地流转平台。以农村土地两权流转为核心业务,整合流转信息与确权登记信息,创新推出以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为主要担保方式的农户准入评价及信贷模式,为金融机构真正实现批量化获客、精准化画像、自动化审批、智能化风控、综合化服务提供了保障。目前,全区43个旗县上线土地流转平台业务,累计产生土地抵押业务20.99万笔,累计贷款153亿元,惠及超20万农户。
多措并举 加强资本市场建设
近年来,随着自治区经济的发展,资本市场作为调整经济结构、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实现了稳步发展,直接融资功能有效提升。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建设,有效扩大地区直接融资比重,满足全区广大企业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自治区打出组合拳,持续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地方实体经济的能力。
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实施企业上市“天骏计划”,按照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强化企业上市培育,建立企业上市厅际联席会议机制、推动企业上市金融服务主办银行工作机制、企业首发上市会诊机制、证券机构服务盟市资本市场顾问机制、拟上市企业营商网络环境服务保障机制等多项工作机制,集合多方力量,加快企业上市进程。
推动企业上市实现梯次发展。在全区汇集筛选上市后备企业,动态更新上市后备企业库。2021年以来,全区新增7家上市公司,目前,英思特与天和磁材2家企业已通过证监会注册,全区114家企业进入上市后备库,已形成“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
深化与证券交易所对接合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分别与沪、深、北证券交易所签署协议开展战略合作,2023年、2024年连续2年联合证券交易所举办资本市场服务月活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方式,邀请沪、深、北3家证券交易所来我区调研并实地指导企业上市进程,组织企业走进交易所,加强互动交流,助力企业规范成长和资本市场培育。
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经济兴,金融兴;经济强,金融强。自治区党委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内蒙古资源丰富,同时享有多重叠加的国家重大战略政策支持,发展前景广阔,金融需求巨大。新时代,新机遇,下一步,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将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全区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坚定发展信心,调动好各方有利因素,推动打好自治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翻身仗”,在服务自治区两件大事、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中展现金融力量。(郝佳欣)
本版图片均由自治区党委金融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