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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包头市公交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包头市公交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5年8月6日,该包债权总额为53,285,500.01元。该户债权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债权具体情况参见我公司对外网站,网址www.amcim.com。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恶,不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情况。交易对象不得为:(一)国家公务员、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参与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的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者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如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

  青女士 0471-2576715

  陈女士 0471-2576717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邵先生 0471-2576710

  赵先生 0471-2576711

  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28-6号金资大厦

  特别提示与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以上债权及其处理方式、处理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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