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奖” 拟表彰人选进行公示的公告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如对拟表彰人选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电话:0471-4895102
监督电话:0471-4895881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81号6号楼316室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2月3日